本报讯 (记者林劲松 实习生周旭娇)
前日,中山大学附属小学召开会议,宣布10月11日学校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决定,给予校长窦某行政警告处分。消息传出,学校老师与学生家长纷纷表示不满,认为有关调查不够彻底,对校长的处罚太轻。 据了解,学校老师和家长已经向纪检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事件回放 200多师生食物中毒
今年10月11日,中大附小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237名学生及10名老师在食用学校课间餐后,先后出现发烧、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被送进医院治疗。
有关调查显示,2005年8月前,中大附小的课间餐和午餐一直由中大食堂供应。2005年9月,学校突然与麦某签订配餐合同,改由其经营的“伯毅爱心培训中心”校外配餐。今年三月,有家长实地调查后发现,“伯毅爱心培训中心”实际上是一个幼儿园,为学校1500多名师生提供课间餐的是该幼儿园的食堂,遂举报至海珠区卫生监督所。海珠区卫生监督所调查发现,伯毅公司没有配餐资格,当即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处罚一万元。今年9月,麦某又成立广州市泓毅食品公司,继续为学校提供配餐。但至事发时,该公司都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学校师生和家长均表示,在此期间,不断有老师、学生向校长窦某反映食物有异味、有虫、有铁丝等现象,并曾发生过多起师生集体腹泻的事件,但一直未得到解决。
有知情者同时反映,麦某同时还独揽了中大附小的旅游业务并全面介入了中大附小的其他对外经济活动:如印制和供应师生作业本、备课本、书籍等;供应近四年来学生午休的睡袋、棉被;承接近年来校园的园林绿化、装修等业务。
学生家长 “这样的处罚太轻了”
昨天,记者获得了中山大学人事处下发的对校长窦某的《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该决定写到:“(中山大学)附属小学食物中毒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经调查,附属小学在选定配餐单位时,没有严格把好配餐单位的资质准入关,引进配送餐资质不齐全配送餐单位。这一事件反映出附属小学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有关法规不够熟悉,在配餐单位的选取与监督上管理经验缺乏,管理措施不落实。附属小学校长窦××同志作为主要领导在对配餐单位资质把关不严和监管上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经研究,依据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精神,决定给予窦××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据了解,今年10月16日,中大附属学校还曾作出过一份处理决定,对中大附小校长窦某和党支部书记扣罚当月奖金,对副校长扣罚当月奖金六成。
“这样的处罚也太轻松了!”闻听处理结果后,包括陈小姐在内的多名学生家长及学校老师均对处罚结果表示不满。
据了解,学校老师和家长已经向纪检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