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
今年8月,我市再一次调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贷额度计算公式由原来按职工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缴交额的35倍提高到40倍;单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由原来最高18万元提高到20万元;双职工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由原来最高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
贷款对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是我市按月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连续缴交)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职工。
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购房人一致;
②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款额后,应不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③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④已交纳30%(含)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⑤借款人家庭(指夫妻双方)没有住房公积金债务;
⑥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办理程序
贷款程序
(1)购房
①商品房应签订合法有效的《厦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二手房除签订《厦门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外,非担保公司担保的还应提供已过户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
③经济适用房签订《厦门市经济适用房销售合同书》;
④房改房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合同》,提供有效的《单位公有住房出售核定表》;
⑤直管公房提供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房政管理处出具的《贷款通知单》。
(2)交足首付款
借款人已交纳购房总价30%(含)以上的首期购房款,并提供相应交款凭证;
测算贷款额度和首期购房款时,购房总价和首期购房款包括车库金额的,均应扣除购买车库的金额。
(3)办理担保
售房单位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同意作为偿还贷款本息的保证人,售房单位负责将借款申请人所购房产的合同原件或土地房屋权属证书,送交银行抵押保管。
需提供个人担保的情况:①借款人或借款人一方为外地户口;②借款人双方都为本地户口,但有一方在外地工作;③贷款期限内只有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
担保人的户口和工作单位应在本市,且贷款期限内年龄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填写申请表
《厦门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应按表格设置逐栏如实填写,不得缺项。确有不需填写的应在该栏内填写“无”或划一斜杠。
(5)备齐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个贷受托银行申请。
(6)目前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金融业务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办理,职工可直接到上述承办银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