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昨日,记者从省气象局获悉,《贵阳市防雷减灾办法》将从即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防雷装置未经竣工验收的及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气象主管机构将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2001年至2006年10月以来我省因雷击伤亡的人数高达545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总计达3亿多元人民币。 针对此种情况,贵阳市特颁布新的防雷减灾办法。
该办法规定,对爆炸危险环境等必须进行雷击风险评估;遭到重大雷电灾害的单位,应当将受害情况立即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并由气象主管机构组织调查、鉴定并做好救援措施;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设施,未安装的,将由气象主管机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安装;逾期不安装的,并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防雷装置设计未经核准交付施工的、防雷装置未经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不按规定检测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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