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产业淘汰落后产能终于在钢铁大省河北敲响了第一下重锤,首批26家需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设备的企业于11月29日由河北省发改委公布,公布了第一批淘汰的26个落后钢铁生产设备企业名单。国家发改委工业司负责人也亲赴河北出席新闻发布会,可见国家对河北举措的高度重视。
从名单上看,河北省这26家被淘汰的落后钢铁生产设备企业中,唐山市占16家,其他企业分布在承德、邯郸、石家庄、张家口、邢台等市,共涉及炼铁能力398万吨、炼钢能力373万吨。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预计2006年全年粗钢产量将达到9000万吨,占全国钢产量的21%。河北省钢铁企业达202家,其中拥有炼钢能力的企业仅88家,炼钢企业平均产量仅为83.9万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全省钢铁产能中近45%炼铁能力、27%的炼钢能力,属于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限期淘汰的落后产能。
国家发改委工业司有关负责人同时透露,对明年钢铁行业将研究制定淘汰落后的其他配套措施,包括不允许违规项目和落后产能实施产权转让,不允许从国内外金融市场筹集资金,对已公布的落后企业钢材出口实施零退税政策等。拟对落后产能实施更严格的差别电价,并研究制定差别水价。要求各地首先公布2007年底要淘汰的2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和20吨及以下转炉、20吨及以下电炉企业名单,使执法、信贷、供给等部门和单位掌握要淘汰的落后能力及装备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