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学性食物中毒
主要是指一些有毒的金属,非金属及其化合物,农药和亚硝酸盐等化学物质污染食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引起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原因主要是误食有毒化学物质,或食入被化学物质污染的食物,如有机磷引起的食物中毒、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砷化物引起的食物中毒等。
家庭防御重点:蔬菜水果表面的农药残留。一些水果、蔬菜如果是在喷洒农药后,未过休药期的时候采摘的,水果、蔬菜表面会残留较多的农药,直接食用非常容易发生化学性食物中毒。由于绝大部分农药是脂溶性的,因此,在水果、蔬菜的洗涤中,应用果蔬洗涤剂充分洗净,再用流动的清水洗净洗涤剂残留,这样的洗涤可以较好地去除表面的农药残留。另外,为有效避免农药残留对人们的危害,可以对水果、蔬菜采取能削皮尽量削皮的方法,以增强安全保险系数。
链接一:我国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曾发生过102人在食堂就餐后的食物中毒事件,中毒原因是食用了被有机磷农药甲胺磷污染的食品。
链接二:在北京建筑工地也曾发生过多起错将亚硝酸盐当做食盐的亚硝酸盐中毒事件。
链接三:北京发生过因食用未洗、未削皮的桃而发生农药残留食物中毒事件。
2.微生物食物中毒
微生物食物中毒包括细菌、病毒、真菌等引发的食物中毒。微生物在食品中的繁殖不易被发现,但当微生物的数量增加至一定致病量或毒素已产生后,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食物中毒了。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吃了含有大量活的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是食物中毒中最常见的一类。
病毒性食物中毒:是摄入带有病毒的食品而发生的食物中毒,危害巨大,食用前应充分加热食物。
真菌性食物中毒:最典型的例子是黄曲霉毒素引发的食物中毒,由霉变的谷物、花生等产生,黄曲霉毒素的直接危害是引发肝癌。真菌较易在糖含量高的食物中繁殖,如腐烂的水果,常温存放的果酱、番茄酱等。特别提示:有些食物中毒是由微生物繁殖后产生的毒素引发的,对于这一类食物中毒应当注意,不是简单的加热杀菌就能保障安全的,毒素一旦形成,就不容易去除。如葡萄球菌肠毒素(外毒素)是一种蛋白质,由葡萄球菌产生,该肠毒素耐热性强,在食品中一般烹调方法不能破坏,须经100℃,两小时方可破坏。
家庭防御重点:避免微生物引发食物中毒,首先要防止食品污染,生熟交叉和接触是污染的关键;其次,要控制细菌繁殖,正确冷藏、冷冻必要的食品;再次,还应在食用前进行彻底的加热杀菌。
链接一:1987年12月底至1988年1月初,上海因食用毛蚶引起甲型肝炎爆发流行,中毒人次达30万。原因就是人们食用携带有甲肝病毒的未熟透的贝类造成。
链接二:最近几年世界各国常见的诺若病毒引发的急性胃肠炎,是由水产品中所携带的诺若病毒引起。因此,在享受海产品时必须要加热彻底,因为海产品均携带有丰富的海洋微生物,包括病毒。非加热的牡蛎等新鲜海产品尤其容易引发病毒性食物中毒。链接三:我国发生的举世瞩目的非典大流行,经查明最终起源于一位厨师,并且与食用猫科动物果子狸有直接的关系。所以,不能随便“品尝”没有吃过的动物。因为人类并非能免疫所有的病毒,尤其是一些野生动物体内所携带的病毒。动
物体内的病毒如
经食物进入
人体并繁殖,
后果不堪
设想。
3.不良烹饪过程引发的食物中毒
我国曾发生多起因加热不彻底而引发的四季豆食物中毒事件和豆浆中毒事件。解决这类中毒事件并不难,只要在烹饪制作过程中延长加热时间,使其天然毒素破坏即可。特别提示:微波加热食品也具危险性,《厨房食品安全》杂志曾提到微波杀菌的不彻底性和加热不均匀性。如果使用微波加热食品,则应使用密闭或带盖的容器,使热蒸气穿透食物,并保持一定的时间。
4.有毒有害原料引发食物中毒
有毒动植物中毒是指一些动植物本身含有某种天然有毒成分,或由于贮存条件不当形成某种有毒物质被人食用后引起的中毒。自然界中有毒的动植物种类很多,所含的有毒成分复杂,常见的有毒动植物品种有河豚鱼中毒,含高组胺鱼类中毒、毒蕈中毒、含氰甙植物中毒(如苦杏仁)、发芽马铃薯中毒、生豆浆中毒等。
如河豚鱼含有河豚毒素,食用20分钟后便可出现口、唇、舌尖、手指轻微麻木等早期症状,随后出现呕吐、步行困难、言语困难、不能运动、不能弯曲坐下而要横卧、骨骼肌肉完全松弛,进而出现血压迅速下降,呼吸困难,直至意识消失,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目前没有特效治疗方法。河豚鱼多见于我国沿海和长江中下游,是有毒鱼类,它的卵、卵巢、肝脏毒素含量最高。对于这一类有毒的原料应不断增加认识。
避免食物中毒十大提示
1.不选择有危险因素的食品原料。2.科学清洗水果蔬菜,注意农药残留问题。
3.科学制作食品,烹饪时注意关键环节。4.尽可能不剩饭菜。
5.剩的食物加热食用。
6.凉拌菜原料重点关注。
7.选购安全系数高的食品,不买散装熟食。
8.尽量避免食用没有卫生保障的公共场所的饮食。
9.避免生、鲜原料与食品的交叉污染。10.避免食用家庭自制的酱豆腐、臭豆腐、豆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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