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商报记者 曾璐 通讯员 潘树华 郑岚 报道
快到年底了,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在忙碌中又多了一项不得不做的“工作”,那就是整理全年的各种收入的凭据,为即将开始的(2007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申报做准备。 南京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提醒纳税人要及早动手准备资料,而且早准备早报税,就能尽早得到退税。
那么,同时在几个城市有收入在哪申报?怎样提供收入凭据?平时缴的个税算不算数?昨日,南京市地税局的有关工作人员就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中的问题进行解答。
据江苏商报了解,南京市已经开始向个人寄送完税凭证,所以完税凭证将是证明个人全年收入的有力证据。由于今年是申报规定的第一年,有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有不如实申报处以50%~500%的处罚措施,但执行仍有相当难度。
那些月工薪收入刚刚迈上万元或临界万元的工薪一族,工薪收入在总收入中占大头,再加上一些不固定但一年合计起来数目也不算小的“外快”,年收入基本就在12万元以上了。
税务人士表示,如果按照规定扣除他们工资、薪金中的“三费一金”后,他们一般不用自行申报。但是,如果把那些因专业特长带来的报酬、兼职收入、职务活动收入、投资收益等合并计算,“上线”的几率大增,这部分收入如果已经缴税是算数的。
南京市某高校的张老师在外地兼职了一份工作,兼职工作的收入加上学校的工资收入已超过12万,像这种情况该怎样缴税呢?税务部门表示,根据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就是说,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像张老师这种情况,应当向其所任职的高校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
(编辑 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