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深圳某杂志社编辑部里,深圳女青年秦小狄与相恋6年的男友签订了一份“限期婚姻协议书”,约定婚姻期限为8年,8年后双方自动到民政部门解除婚约。
秦小狄中等身材,三十多岁的样子,一双大眼睛灵动美丽,她的男朋友看上去与她年龄相仿,留着长发,整齐地扎成一束马尾辫。 秦小狄很开朗,她告诉记者,她是某杂志的自由撰稿人。其男友则不太愿意宣扬自己,因为他从事建筑设计,有一间自己的工作室,客户也都在深圳,所以不愿意在媒体上透露姓名。对于这个“签约”仪式,双方表示“都想得很清楚。”在场的还有某杂志的编辑、摄影师等,他们都是秦小狄邀请来的见证人,之所以选在杂志社签协议,是为了找个公开的场合,让朋友们做个见证。
秦小狄说,她和男友打算结婚,为了保证婚姻里一直都有爱情存在,他们选择了将婚姻限制在8年以内,在“7年之痒”后,就选择结束。她希望能通过他们的行为,引起人们对婚姻质量、婚姻与爱情关系的讨论和关注。
对此,多名深圳未婚男女青年都表示难以理解,一些市民还建议双方要再签一份婚前财产公证。法律界人士则认为,这个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有关法律只能对财产等权利进行协议约定,不能对人的身份权利进行约定,协议约定如果8年时一方不同意离婚,就要对方作出赔偿,这在法律上也是很难得到支持的,因为《婚姻法》约定的四种赔偿情况,并没有这一条。(来源:新快报;作者: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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