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男童智诚的父亲因为让孩子“在家上学”,而被其前妻陈玉起诉到法院。陈玉说:“两年了,儿子跟这个人过着完全与世隔绝的生活,他虽然学会了许多同龄孩子不一定能够掌握的英文阅读和汉语知识,但是他也变成了一个没有爱、脱离社会的人……”(11月30日《中国青年报》)
现代的私塾教育只是相对于学校教育而言的“在家上学”教育形式,是一个小众范畴内的话题,能成为新闻是因为它“斗胆”拿到法庭上说事儿。 但小众未必战胜不了大众,譬如这次私塾教育与学校教育的PK,笔者虽然不是法律界人士,但还是可以预言该案必定以被告胜诉而结束,原因之一是《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虽然明文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但没有列明对违法者如何处罚;原因之二是即使有法可依仍难以执行,中国有多少家长没有“依法”让孩子上学的?如何责罚?而且,其中还有名人——著名童话作家郑渊洁才是不上儿子上学的最典型的家长哩,责罚得了吗?
如此看来,案件还是交给法律专家去研究吧,笔者更想探讨的问题是:当社会越来越多元化,而学校教育越来越遭人诟病时,我们有没有必要让孩子远离传统的集体教育而接受“在家上学”——即老师与学生之间完全的一对一教育呢?学校教育与私塾教育孰优孰劣?家长该如何在两者中作出选择?
毫无疑问,当前的学校教育弊端不少,如教育方式僵化、扼杀孩子的创造力、课程设置不科学等等,我们更可列举郑渊洁的儿子“在家上学”的成功例子。但笔者以为,私塾教育同样有不足之处,如缺乏对孩子的EQ培养、难以锻炼孩子将来融入社会的能力等等,而这些,恰恰是学校教育最明显的优势。一个人完整的人生,并不囿于课本知识掌握多少,还包括完整的人格、解决困难的能力、广泛的社会知识及其他方面等,而私塾教育除了长于知识学习之外,其他方面似乎“先天不足”。另外,私塾教育有一定的“赌博”成份,原因是其教育效果没有明显的预见性,而学校教育之效果早已有目共睹,虽然未必最优,但对于一名智力正常的孩子来说,保险系数还是很大的。
那么,作为家长,如何给孩子选择私塾教育抑或是学校教育呢?笔者以为,以下几点可供参考:一是看孩子的智力是否适合私塾教育这种更讲究个性和智力的课程安排;二是家长是否找到或有能力设计出一套适合自己孩子的课程;三是一切选择必须以孩子能否得到快乐为前提,因为,无数人的人生经验已经证明,假如一个人的童年不快乐,他将来的人生则不会乐观,则无法坦然面对将来人生路上的困难。——这才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关键所在。就如郑渊洁曾经成功地在家教育儿子,但却让女儿接受学校教育,虽然他认为女儿的智力更适合于私塾教育,但因为学校教育能带给她更多的快乐,于是,他毫不犹豫地以孩子的“快乐”为尊了。
私塾教育与学校教育是否在PK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家长的选择,即,在孩子还不能作出理性判断之时,家长对孩子的成长“探测”必须慎之又慎,否则,稍有“自以为是”,则可能铸成孩子一生的错!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