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小湖)今天上午,思明区法院判决众邻居得把挂在老许窗外的空调外机拆掉,因为他们侵犯了相邻权。
老许家住裕康花园一栋小高层的三楼,在他的卧室窗外,挂着7台空调外机,其中4台是二楼、三楼或者四楼邻居的。 这些过度密集的空调外机,严重影响了老许的日常生活(本报9月26日曾报道)。
为了这些空调外机,裕康花园的老许与邻居们已经交恶多年。起初,老许将邻居们投诉到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建设局多次派员到现场实地核查,认为众邻居在安装空调外机时“未尽应当尽可能远离相邻方的门窗,保持一定距离的义务”,并于今年8月18日发出《整改意见书》,限被告10日内整改。
但邻居们说,他们也没办法,因为设计的原因,他们只能将空调装在老许家的窗户边。
法院曾经试图组织双方调解,但老许不答应,被告的3户邻居也表示没有退路。
今天上午,法院只好做出了上述判决。法院的理由是,外墙属于共用部位,处于相邻关系的当事人应当互相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比如说,被告的邻居们使用空调就应当避免噪声、热风妨碍老许的正常工作、生活。
法院认为,被告的邻居们在老许的卧室窗外安装空调外机,也不符合市政府第78号令(即《厦门市建筑外墙装饰管理暂行规定》),已属违规,应该停止对老许相邻权的侵害。
诉讼或许能够帮助老许解决空调外机的侵扰问题,但是他一度丧失了比金子还难能可贵的邻里关系。众被告对老许都表示出无比的愤怒。邻居小郑说,他也要告老许占了他的空调位,要告老许骚扰他的生活和工作。老许说,他是被逼走到这一步的。
不过,今天邻居们开始理智地协商解决办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