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落实今年的国八条和去年的国六条过程中,我们要求编制今后几年的住宅发展的规划,并向社会公布,把南京建设成为一个“人人都有合适住房”的城市。为什么提出这个理念?南京经济发展到这么一个程度,特别是南京房地产市场发展到这么一个程度,除了市场调节的作用外,政府的引导十分必要,同时老百姓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南京老百姓有条件有能力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 在这个背景下,提出“人人都有合适住房”的理念,人人是包括所有在南京的人,合适不是片面求大,我们讲的合适至少有五个方面的内涵:
第一,合适住房不只是一个量的问题,还有质的要求。南京人均住房面积有了提高,比如去年年底人均住房面积已达到25平米。我们讲合适住房不仅仅是面积的增加,也是质的提高,比如环境的要求,配套的要求等,在今后五年中要有质的提高。
第二,合适住房不只是平均水平的要求,还包括那些低收入水平人群住房问题的解决。构建和谐社会,让每个人都能享受社会发展和城市发展带来的成果。到2010年南京的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0平方米到31平方米,而且也要让60%以上住房条件最差的那些人改善住房条件,满足基本生活的水平。
第三,合适住房不只是市场化的问题,包括市场化买商品房的部分,也包括政府保障住房的部分。换句话说,居住权的问题不能只靠市场化,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就应该在解决全社会所有人的住房方面尽全力。南京已经形成了一系列的保障机制,目前有1万多户老百姓享受廉租房的政策。今后五年经济适用房的量将超过全市住宅开发量的20%,接近30%。这部分经济适用房专门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同时,还不断改革住房供给体系,形成新的中低价商品房的概念,促进政府保障性住房不断的发展。
第四,解决住房问题不只一个办法。有条件的人可以到市场上去买房子,买商品房或者买经济适用房,这是一个大多数人解决住房问题的办法。同时我们觉得租赁也是解决住房的办法之一。大多数发达国家成熟的房地产市场,租赁的比重占的还是比较大的。在新一轮宏观调控当中,国家鼓励建立和发展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有多种渠道,不一定是要买产权房,也可以是租赁。
第五,“人人都有合适的住房”不只是新房,也包括旧的住房。对一部分居住条件相对差的人,他们的住房条件相对的恶化,是不符合和谐社会发展思路的。政府要管理这件事,所以提出在抓好新房建设的同时,老小区要进行改造改善,让老百姓居住的更好。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和谐,老百姓才能享受城市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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