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驻京记者程福俊)昨天上午,中国残联和国家统计局在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公布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据调查数据推算,全国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 比1987年第一次抽样调查结果的5164万人增加3132万人。
据初步统计,我国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占残疾人总数的比重分别是:视力残疾1233万人,占14.86%;听力残疾2004万人,占24.16%;言语残疾127万人,占1.53%;肢体残疾2412万人,占29.07%;智力残疾554万人,占6.68%;精神残疾614万人,占7.40%;多重残疾1352万人,占16.30%。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认为四个主要原因造成了我国残疾人口的较大增长。
首先是我国人口总量在增加。1987年时,我国人口总量还不到11亿,现在已达到13亿多。
其次是我国人口年龄结构老化。邓朴方说,到2005年时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1%,比1987年时增加2.5个百分点。老年人由于生理机能衰退,脑血管疾病、骨关节病、痴呆等发病率和致残几率增高。
第三是本次残疾评定方法参照国际最新标准并结合我国国情做了修订,与1987年的抽样调查相比也略有放宽,将一些身体功能障碍也列入残疾范围。中国残联抽样调查办公室标准组组长叶奇说,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社会保障能力的增强,这一标准会越来越宽。据介绍,目前,国际公认的全球残疾人比例约为全球总人口的10%。
此外,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频繁,工作节奏加快,加上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等因素的影响,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致残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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