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15年,其两名同伙被判死刑和死缓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通讯员高志海程昊)18岁男子车淼与两位朋友劫杀一名黑车司机后,向北京电视台主持人坦白了作案过程,并在电视台的帮助下向公安机关自首。昨日上午,北京二中院认定其投案自首,对其从轻处罚,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3万元,其两名同伴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 三人还被判共同赔偿死者家属40余万元。
法院查明,今年4月1日,车淼与两名同伴骗租了黑车司机李某驾驶的轿车,行至丰台区偏僻路段时,三人用领带、电棍、尖刀杀死司机,抢走汽车,并将尸体焚烧抛弃。
两天后,身心遭受巨大压力的车淼在父母的陪同下走进北京电视台,讲述了杀人并抛尸的经过。通过电视台的联系,车淼自首。两名同伴也很快被抓获。
北京二中院审理认为,车淼与他人结伙以暴力手段劫财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致人死亡。但鉴于他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可认定为自首,依法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