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 黄璜 记者 林燕贞通讯员陆志成)一名盗取汽车前车牌并依此向车主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被市局刑侦支队重案大队抓获,昨日,该疑犯被正式刑事拘留,警方从他身上破获系列敲诈勒索案20余起,涉案金额超过4000元,并找到16块被盗车牌。
2006年11月以来,110接到多起车牌被盗的报警,报案人均称他们夜间将车停在露天停车位,隔天却惊讶地发现车子前面的车牌被人盗走,在前挡风玻璃或两侧后视镜上都用不干胶粘着一张字条,上面写着:“137746×××××,要牌请来电”。
这一系列案件的发案率之高、影响之恶劣引起了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11月23日,市局刑侦支队重案大队立案侦查,年轻男子熊某成为嫌疑人。熊某是1985年出生,江西人,2001年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到厦门仅十多天。经过几天的踩点观察,前天上午,警方埋伏在熊某暂住的湖东花园门口附近,当天上午11时许,并没有意识到“危险”的熊某回来了,警方立即上前将其抓获。
“我做的事我自己承担。”被带到梧村派出所的熊某几乎没有反抗,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向警方交代,这十几天他总共作案20余起,作案地点大多集中在槟榔小区、湖明路、溪岸路、湖滨二里以及斗西路等夜间停车较多的区域。每次作案时,他随身携带螺丝刀等工具,伺机将停在路边的车辆前牌卸下,将事先准备好的写有“137746×××××,要牌请来电”的字条粘在前挡风玻璃或两侧后视镜上,随后将车牌藏匿在作案地点附近的水沟中、石块下或者草丛里。
熊某交代说,有一些车牌失窃的车主联系他,他便要求车主向他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150元至200元不等,他还告诉他们“付钱之后,停车处十米之内一定让他们找到车牌”,有些车主会与他讨价还价,通常以100元“成交”。一共有5个车主与他联系,其中4人以100元将车牌赎回,有个女车主“态度很好”,他觉得这个人很好,就把藏匿车牌的位置告诉她,没要她的钱。
熊某作案盗取的20余块车牌,据群众反映,在槟榔小区有3名车主自己在车牌失窃地点的附近找到车牌,而另外有3位车主已经到车管所申请补办车牌。警方在槟榔小区、湖明路、溪岸路、湖滨二里以及斗西路等处的水沟中、石块下或者草丛里共找出16块被盗车牌。
提醒:警方委托本报发布消息,请遭遇类似情况,车牌失窃的车主同他们联系,联系电话为2262470和22624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