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讯(苏立民 记者苏东旭)为整顿道路交通秩序,长春市人民政府昨日出台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三轮车管理的通告》。残疾人代步车可以在市区内行驶
《通告》适用长春市区内的机动三轮车管理,包括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正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除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外以下范围禁行:东环城路小南街北亚泰大街 北环城路 安庆路 创业大街 越野路 西环城路 东风大街 兴顺路 蔚山路 光谷大街 新城大街 南环城路 东南广场国道102线世纪广场 世纪大街 (除国道102线,均含道路)符合条件的三轮车主可申请低保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停止办理机动三轮车注册登记和转入手续。 原以从事机动三轮车营运为主要经济来源的长春市居民,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可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下肢残疾人需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作代步工具的,须持购车发票和市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证明,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到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处办理车辆号牌和准驾证。持有合法手续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速不得超15公里。无照从事客货运三轮车一律取缔
清理整顿中,凡无照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的将依法取缔;对无照从事经营活动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将从严处理。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于仍在禁行范围内行驶机动三轮车的,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处罚。
另讯从12月4日9时起至6日24时,我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将开展交通整治,对客运车辆检查、登记的范围从原来的9座以上提高到7座以上,对连续驾车超过4个小时的,要责令驾驶人停车休息。对超速50%以上的驾驶员,一律吊销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