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讯(记者鲁江)昨日记者从省建设厅了解到,通化市第一建筑公司等3家企业,在珲春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现省建设厅对这3家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分别处以1.5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今年8月7日,吉林省招标公司在主持“珲春采煤沉陷综合治理项目阳光小区室外工程”招标开标会议时发现,通化市第一建筑公司、白山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白山市星泰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投标企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同为一人签字盖章,且投标文件雷同。
根据有关规定,对这三家企业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对主要责任人员处1500元罚款,并将3家企业的错误行为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网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