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手术也死人”
遭炮轰科主任律师称死亡率有科学算法,曾延华不应凭主观判断抨击别人
《海归炮轰科主任7例手术死6人》追踪
本报讯“这件事,把我从一个好好的医生变成了杀人犯。 ”被上诉人陈建良在二审最后意见陈述时说。昨天上午,沸沸扬扬的海归博士曾延华被控名誉侵权案二审在深圳中院开庭,陈建良的代理律师更是在庭上爆出去年11月至12月期间,曾延华主刀的手术“开了3例死了3例”。
半年前,深圳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海归博士曾延华在网上发文,列举科室代主任陈建良学术造假、7例手术死了6人手术死亡率高、违规医疗、乱收费等“四大罪状”,在深圳人民医院乃至整个深圳医疗系统引起轩然大波。不久,陈建良以名誉侵权为由将曾延华告上法庭。9月22日,罗湖区法院一审认定曾延华名誉侵权,判其撤下网文,并赔偿人民币4万元。曾延华认为“自己网文讲的都是事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昨日上午,该案在深圳中院二审开庭。庭上双方激辩,一直对媒体保持沉默的陈建良也在庭上开口回应曾延华的相关指证。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记者试图采访陈建良,但陈面对各大媒体记者的提问不做回应。他表示,在法院判决前,自己不对案件做任何表态,但他也明确表示,二审结果出来后,自己会正面回应媒体,给大家一个答复。
庭审三大焦点
学术论文
陈建良有没有造假
为证明陈建良学术造假,曾延华一审败诉后专门赴韩取证,并在昨日二审中提交了韩国全南大学医学院金寿汉教授出具的信件和他取证时的录像和照片。金寿汉在信中表示:“事实上,陈博士没有要求过我们(金医生和李医生),我们以前也从未签署过任何东西准许他使用我们的病人资料,也没有准许他返回深圳后发表论文。”曾延华认为,金寿汉的证言表明,陈建良在一审中表示其论文是得到教授签署同意的表态“没有证据,站不住脚”。
对此,陈建良的代理人梁赤律师认为,金寿汉教授的身份未经确认,仅凭一个签字和金的工作证明无法支持曾延华的结论,
二审法官则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在国外形成的特定证据需要特定的公证程序才能予以采信。而曾延华的律师也请求法院给予时间完成证据公证。法庭表示同意。
七手术六死
是不是陈建良责任
梁赤律师表示,上诉方说陈建良7例手术死亡6人,称陈手术的死亡率是85.7%,陈建良也有证据表明2005年11月至12月期间,曾延华主刀的手术“开了3例死了3例,按照这个计算方法不就是死亡率100%”?梁赤认为,医疗部门内部有关于手术死亡率的科学计算方法,而不应该凭借自己的主观认识来判断,并写入网文中,以此作为炮轰陈建良的“有力证据”。梁赤表示,这样的言论见于各大媒体的大标题,是曾延华在误导公众。
陈建良方提供证据表明,曾延华所说的7例手术,只有3例是陈建良主刀,另外4例由陈建良和科室主任及某专家共同实施,这样的手术结果“怎么能成为陈建良的个人责任呢?”但曾延华认为,虽然另外四例不是陈独自操刀,但有1例是陈手术引发病人出血后,主任上手术台救火的,这应该说明了问题。
“违规收费”
是不是个人行为
梁赤律师坚持向法官要求在二审中给双方辩论的机会,他认为曾延华在一审后频繁约见媒体和陈建良的低调处理让陈在目前的局势中处于劣势,昨天的庭审给了双方和关注此案的市民了解各方观点的机会。
曾延华二审出具的他2005年11月在医院收费部门电脑上随机打印的12张病人住院收费清单显示,在卫生部叫停血疗收费后的数月,陈建良的科室仍在“违规收费,且多达一日四次”,并表示在一审时医院曾以“医疗秘密”为由一直拖延,不愿出具这些单据。
对此,梁赤律师也表示,收费是医院的行为,陈作为科室代主任只是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如果说曾延华发表相关言论是为了抨击现有医疗体制弊病,那么也应该通过正当途径,针对体制本身而不是针对陈建良个人,“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而不应把行业的行为说成是陈建良个人的行为”。
采写:本报见习记者 秦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