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2月1日电台湾《中央日报》网络版今天发表社论说,最近闹得满城风雨的“首长特别费”案,日前出现重大转折,台“法务部长”与“主计长”在“行政院”会中,都提出有利台北市长马英九的“法律”见解,对于身陷“特别费”风暴的马英九固然有解套的作用,其他支领“特别费”的六千五百人台湾公务员,无疑也松一口气,只是台“行政院”何以在此时机宣布,外界的解读大不相同。
社论说,就事论事,台“法务部长”认定“首长特别费已形成法理上的行政惯例”,是“对首长的实质补贴”,支出上也难以截然划分公私;若有具领部分未用尽,惯例上也未要求须缴回;“主计长”许璋瑶则认为,特别费五十余年来都是由首长“统筹运用”,采宽松弹性的认定,未对其支用范围及内容作更明确表列,相沿成习,形成行政惯例。这些说法与近日来台北市政府的主张,基本上完全相同,适足证明马英九的无辜。
事实上,马英九并不需要靠“行政院”的动作解套。他在八年台北市长任内捐款超过六千八百万元,其中公益占87%,远远超过汇入私人薪资帐户的一千五百七十余万元的“特别费”,不但符合“特别费”用于公益的用途,也证明他没有中饱私囊,更没有侵占公款的犯意。以同样的标准来衡量,陈水扁和民进党“四大天王”,有那一个像马英九这样热心公益?又有那一个如此乐善好施?更别说他们五人也都成立了基金会,但所有捐赠用于公益的钱加起来,恐怕也比不上马英九一人,所以不但在操守方面,这些人跟马根本无法相提并论,就是在爱心方面,民进党的这些“天王”也远远瞠乎其后。
尽管如此,台“行政院”的这个动作,确实是帮其他六千五百名首长解套。因为如果连一向清廉自持的马英九都被认定有罪的话,所有支领“特支费”的首长,大概都难逃法网。从这个观点来看,台“行政院”的动作似乎值得肯定!问题是,“特别费”风波已有相当时日,“行政院”为何不在第一时间就要求“法务部”与“主计处”公开提出清楚的“法律”见解,说明真相?既然苏贞昌认为不能靠清算斗争、恶意株连,解决“历史留给国家与人民的共业”,为何任由民进党铺天盖地的抹黑污蔑,把马英九打得遍体鳞伤的时候才出来解决?既然他明知“特别费”是“意外的陷阱”,为何在民进党全力打马的时候,非但不说几句公道话,还不时冷嘲热讽?
社论认为,说穿了,只是因为“特别费”风波愈演愈烈,一旦蔓延下去,不但会烧到马英九,身为“潜在性被告”的苏贞昌,自己也难以幸免,所以他并不是好心为马解套,而是要为自己解套,顺便也将“特别费”与“国务机要费”扯在一起,为陈水扁开脱,如此既可向领“特别费”的蓝营地方首长示惠,又可藉此向绿营同志交心,无异左右逢源!如此谋略,不可谓不高明,但细察其用心,又令人不得不感到可怕。
社论最后说,不过,认真说来,苏贞昌在形式上虽试图为陈水扁解套,但实质上根本无法为陈水扁脱罪。因为陈水扁与吴淑珍,用假发票真核销,陈水扁不仅事前知情,而且是他本人授意,犯意明显,证据确凿,更何况他还虚构“南线专案”,企图误导检察官,所以即使“特别费”的核销采取从宽认定,也无法改变陈水扁贪污的事实!所谓共业,其实只是陈水扁自己造孽引起,只是台湾不幸,有此“元首”,又何尝不是台湾两千三百万人的共业!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