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讨薪或是要求工伤赔偿的民工今后申请法律援助无须再带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书了。在昨天举行的全省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省司法厅明确要求,降低法律援助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宽审查条件。对于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不再审查其经济是否困难,对于农民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援助的也尽可能地参照处理。
据司法厅提供的数据,2004年至今,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农民工来访咨询5万余人次。(沈思新 朱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