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服刑期间,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出入宾馆酒楼接受宴请,可以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可以在监舍存放现金和香烟,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公司事务……这就是原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马建国的监狱生活。
马建国涉嫌向监狱长、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等多名监狱司法工作人员行贿30多万元,11月30日下午被四川德阳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今年43岁的马建国原是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成都国贸实业公司的幕后操作者,因犯挪用公款罪、销毁会计凭证罪,于2004年6月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年8月16日送交川西监狱服刑,2005年11月24日转入川东监狱服刑。
据《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