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交“一卡通”押金利息一年可以超过千万元。该报道引起了强烈社会反响和质疑:公交“一卡通”押金30元沉淀的大量资金究竟用于何处?(11月30日《东方早报》)
普通乘车消费者,若不是看到报道,之前不可能知道“一卡通”制卡的成本竟会远远低于30元的押金。 显然,多余的部分钱相当于是被公交公司“借去”了,而这种“借”,是不计利息的“借”,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一种不公。退一万步说,公交公司需要消费者“赞助”,也应该明明白白地说明“借”的缘由。而一旦进入正常运营状态后,就应该把多余的钱及时退还给消费者。
事实上,公交公司用沉淀资金的利息回笼成本的理由并不成立,甚至涉嫌“非法集资”。是的,任何企业都有投入产出,但,因为在乘客每次乘公交、出租车刷卡消费时,被扣除的金额中就已有一部分是支付给交通卡公司的,这才是交通卡公司的收入来源,而不应该是沉淀资金的利息。当然,“一卡通”之所以能收取30元的押金,根源还在于垄断,由此造成了消费者的利益损失,这也看出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存有盲点。对于这样的垄断下产生的盲点,政府其实早应该管制,比如,“押金”价格应该通过听证决定,而不能随意地变为他人谋取非法利润的工具。
听证后,即便是交通卡照样按照老规矩收取押金,那这押金也应该属于公共服务的部分,理应交由政府指导或者管理,而不能由一家企业说了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