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徐德利邢泉)一男子因工作安置问题与单位产生矛盾,为要挟单位,携带柴油到单位财务室放火,幸经同事及时扑救才未酿成大祸。日前,河西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家住河北区的中年男子赵某原系本市一家建筑工程承包公司职工,因工作安置问题,赵某与单位产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