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审结一起因物管公司保安怀疑茶客在其茶楼饮茶后带走茶楼物品,强行对茶客进行搜身引发纠纷,导致两茶客受轻伤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终审判决物业管理公司赔偿3万余元并向原告等人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