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日讯记者姜洁报道:在市县乡换届中,各级党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中央组织部要求,普遍运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推荐、考察干部,科学地选人用人,严把干部考察关,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坚持科学的用人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这次换届,山西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贯彻落实山西省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人民生活5大类47项考核指标的实绩,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和标准。在确定某地级市党委班子人选时,一名县委书记的资历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口碑都不错,但由于其在抓经济发展时没有充分兼顾到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在推荐时未能进入人选范围。这一结果大大地触动了其他地区的领导干部。山西省抓住这个事例,倡导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全省有115名县处级干部和726名乡镇干部按科学用人标准考评优秀被提拔到上一级岗位任职。
运用好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福建省在换届考察中实行“政绩清单公示公议”,通过发放实绩评议表、会议听证、畅通举报渠道、核实复议等方式增强干部考察的准确性。湖北省宜昌市通过“印证式”、“互动式”、“追溯式”和“核查式”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考察,并进行分类排序,全面分析班子现状,分类评价推荐干部。
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情况,科学配备使用干部。安徽省在考察中适当扩大考察谈话范围,充分运用各种方法了解干部的情况。在省辖市委换届考察中,面上谈话对象除参加会议的党员干部外,还听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党外副职的意见,对考察对象所在部门人数较少的,谈话范围扩大到全体干部。对在现岗位工作不满2年的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到其前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