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突然跑上来一头猪,导致一起严重的车损人伤事故。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法院最近判决:高速公路管理者——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应赔偿伤者医疗费等总计120万元。
事件回放
汽车为躲猪撞隔离带
2005年1月27日,一辆别克商务车在哈大高速公路上由哈尔滨向大庆方向行驶。
19时50分左右,车辆行至肇东市境内,高速公路上突然出现一头猪,汽车躲闪中撞在道路中间的隔离带上,造成司机和另外5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伤势最重者高位截瘫,被鉴定为一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别克商务车司机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司机及5名乘客对此结论不予接受,他们认为高速公路上突然出现障碍物是常人不能预料的事情,道路管理部门没有及时清除,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路管理者——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赔偿。
法院判决
东北高速应担责八成
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审理认为,发生本次交通事故与东北高速公司管理不善有直接因果关系。道路管理部门收取了车辆通行费,就应当保证公路安全、畅通。
法院据此判决东北高速公司承担6位原告损失的80%,总计1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