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2月3日讯(记者 林媛 通讯员守云)一次飞来横祸,导致打工仔小王意外死亡,其父母在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后,又被一个问题所困扰———小王生前虽没固定工作,但一直坚持缴纳社会保险,死亡后,已经交了10年的社会保险会不会打了“水漂”?对此,市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明确表示,对于类似非正常死亡情况,小王家属可携带《死亡证明》和其本人的《养老保险手册》,一次性提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
据了解,像小王这样谋生的社会灵活就业者,多集中在我市服装、电子、餐饮等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相对而言,他们大多法律意识较为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在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情况下,权益更易受到侵害,因此,他们只要按规定参加了养老保险的缴纳就可享受完善的社会待遇。据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像小王这样以灵活就业者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在少数,每位参保者在参保后都会获得一个记载了企业和职工缴费起始时间、缴费基数、账户积存额等内容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记载越多,退休后养老金就越多。
类似小王这种非正常死亡情况,其家属该如何提取个人账户金?市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工作人员解释说,类似这种非正常死亡情况,可由死者家属携带其《死亡证明》和死者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市劳动事务代理中心基金科办理申领手续。经过审核符合条件,可对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行结算。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养老保险缴纳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退休后,参保人员可以逐年领取自己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金。对已退休人员死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结余的,如果参保人员有固定单位,可由原单位携带有关资料,领取一次性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时,一并领取个人账户金余额。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生前使用完毕的,则不需办理提取手续。参保人员若没有固定单位,可由继承人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
采访中,记者遇到了在我市打工的河南籍姑娘小张,她和小王一样都是自己掏钱缴纳养老保险,对今后领取养老保险,她也有自己的一些顾虑。工作人员解释说,像小张这样的情况,如果不想在我市打工,回原籍前可将自己缴费部分,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部分一次性提取。如果她能在我市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还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届时,即使她回原籍,我市劳动保险经办机构会将养老金通过邮政部门按月邮寄,实行异地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