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巴中市有关部门获悉,原巴中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副局长(现调任巴中市地税局任分管个人所得税的负责人)王中平给巴中市两名经营名酒名烟的个体工商户充当中间人,介绍他们从广元一名酒批发商(王中平的朋友)处买到共20件零10瓶茅台酒,不料这批酒销到成都时被质监部门鉴定是假酒而被扣押,两名个体工商户在大呼被骗上当的同时,一纸诉状将王中平告到法院。
经营户:没想到副局长会卖假酒
“我们认为他是国家税务干部,又是管我们的上级部门,不会骗人的!”昨日上午,记者在巴中市江北明珠饭店一楼烟酒门市,找到了向记者电话投诉声称买到假茅台酒的周太全。他一见到记者就叫苦连天,声称这次遭遇让他和妹夫黎永刚共损失了7万多元,如今生意举步维艰。
“王中平是地税局干部,以前经常在我门市部买烟,时间长了成了熟人。今年3月5日那天,他问我要不要茅台酒,很便宜。我说茅台酒不好买指标很紧张,王中平说他有个同学在茅台酒厂,专门负责销售。我就答应了。”周太全说,王中平当天就送来了10瓶飞天茅台,他们以280元/瓶成交。3月10日,王中平开了一辆广元牌照面包车又给他送来了同样批号的飞天茅台20件,价格是275元/瓶,他当时资金紧张便叫其妹夫黎永刚和他一起做这单生意,他们向王中平付现金60800元,同时还立了8000元的欠据。“哪晓得我们运到成都销售时,经当地质监部门鉴定是假酒而被扣押,不但没赚到钱,还让我家里生活都成困难了!为了拿回本钱,我们将他告到法院,但巴州区法院却驳回了我们的起诉。”周太全说。
副局长:收到货后他们可能调了包
“酒是广元的经销商任金荣从广元送到巴中的,我只是当中间人将酒交给周太全和黎永刚,他们当时也抽查了。收到酒后存在调包的可能。”随后,记者来到与明珠饭店相邻的巴中市地税局办公楼采访了王中平,他称周和黎从他手中拿过20件茅台酒之事是真,但被成都市技术监督局温江分局所扣押的茅台酒以及送检的酒不能证明是他所交与周和黎的酒。即使这批酒有问题,也应由第三人广元的经销商任金荣负责,他只是个介绍人。
“说实话,我也不爱喝酒,也不会辨认酒,我也根本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王还称,他是去年在广元读书进修时认识了任金荣,成为好朋友。后来,任金荣请他在巴中帮他介绍点销茅台酒的生意,他又是一个热心人,本着帮帮朋友的情义上才向人介绍买酒的,没有想到会惹火烧身而被人告上法庭。
法院: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记者在巴州区人民法院看到了该院的审理及裁定。(2006)巴州民一初字第550号民事裁定书上写明:2006年3月5日下午,被告王中平驾车同原告黎永刚将20件飞天茅台酒送到巴州区通佛路永强托运部准备托运,原告黎永刚当着王中平及托运部工作人员在纸箱上写上了“黎万”二字。随后,二原告称2006年3月12日将该批酒送到成都市销售。2006年3月12日,随货前往成都的黎永刚从成都打电话给被告王中平,称成都的接货方(周某某)要求对酒进行鉴定。随后黎永刚从成都发回一件飞天茅台酒,经王中平送巴中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确认为假茅台酒。2006年3月17日,成都市技术监督局温江分局对周某某销给温江区俏江南酒类经营部尚未售出的205瓶批号为2005、12、30、的飞天茅台酒进行了扣押。2006年5月31日,成都市技术监督局温江分局对扣押的酒取样送往中国商业联合会酒类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时行检验,其结论不是茅台酒。
巴州区法院认为:二原告诉讼请求的内容虽系购销关系,但原、被告双方争议的、所交付的标的物因涉嫌销售伪劣商品,数额也较大,且系多环节销售,依法应当由相关部门依据刑事或行政程序解决,且现行政机关已经立案,正在作进一步调查之中,人民法院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解决。因此作出裁定:驳回原告黎永刚、周太全的起诉。
据悉,周太全、黎永刚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定,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
特约记者苗志勇记者路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