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年12月4日,是“五五”普法规划启动后的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与本报邀请国务院有关部委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就“五五”普法启动情况和今后普法工作的打算撰写了一组文章,今天特辟专版刊出。
创新普法方法形式全面推进法治实践
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雷喜宁
为做好文化系统的“五五”普法工作,文化部成立了文化部“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于2006年9月4日印发了《文化部关于在全国文化系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确立了全国文化系统“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周密安排了工作步骤,明确了工作要求。在安徽合肥召开全国文化法制工作会议,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总结表彰“四五”普法先进,部署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与法治实践、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开创文化法制工作的新局面。根据普法规划和全国文化法制工作会议的要求,“十一五”时期,全国文化系统“五五”普法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从2007年到2010年,文化部和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将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每年的工作重点,做到及时部署、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以文化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普法对象,以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为重点学习内容,创新方法、形式和手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深入普及,力求实效。
三是从保障实现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参与权、公共文化消费权、文化创造权和文化成果保护权等基本文化权利出发,针对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文化立法,全面推进法治实践。要把立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法治实践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过程,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展。
五是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评估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工作激励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切实提高普法工作质量。2008年,文化部将对全国文化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中期督导检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开展劳动法制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司长 闫宝卿
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为此,我们一直坚持把普法工作放在劳动保障工作的全局中来统筹,放到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全局中去把握,抓机构落实、促规划到位、求制度健全、保措施得力,扎扎实实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为了使劳动保障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有个良好的开端,经过对当前劳动保障普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劳动保障部于今年10月份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活动。10月18日,由劳动保障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深圳市人民政府承办,以“自觉守法诚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主题的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深圳拉开了实施劳动保障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序幕。在普法宣传活动期间,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着力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深圳市劳动保障局举办的农民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组织的千名工作人员送法上门、设立的一千多个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发放点、开展的送电影进工厂进社区等系列活动,受到了农民工的欢迎。上海、重庆、贵州、吉林、黑龙江、西藏等地劳动保障部门畅通劳动保障法律服务咨询渠道,为农民工答疑解惑。金秋十月的这次大型活动以其创新的形式、广泛的参与性等特点赢得了社会的肯定。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适应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各类用人单位经营者、广大劳动者和整个社会对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活动。要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咨询服务体系。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建立统一的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畅通“12333”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面向社会提供政策解答、信息咨询和有关查询服务。要围绕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开展农民进城务工法律培训和法律服务,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解决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加强监察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案件,为守法经营的用人单位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宣传各地各部门在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方面的先进经验,宣传用人单位在守法诚信、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好的做法,宣传农民工岗位成才、返乡创业的先进典型,同时对严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进行曝光。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做人民健康守护神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汪建荣
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卫生系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解决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卫生部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下发了《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对“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对象和要求、步骤与方法、组织领导和保证措施以及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分工作出了明确规定。8月召开了全国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全面部署了“五五”普法工作。举办了全国卫生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制干部进行了培训。编写了《新编常用卫生法规汇编》和《医疗卫生人员法律必读》两本书,作为卫生系统普法学习的统一用书。在卫生部网站开设了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专题,下设国家普法政策信息、卫生普法规划和普法工作动态三个栏目。在“12·4”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与全国普法办、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共同举办了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并下发通知对全国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提出要求。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卫生行业是一个公共服务行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和正确的法治观念,是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卫生服务秩序的基础。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广大卫生工作者要自觉地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地将行业利益和个人利益置于人民群众的利益之中,增进医患了解,化解医患矛盾,使医务人员和广大群众成为共同战胜疾病的合作伙伴。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卫生行政部门肩负着依法监管市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的重要任务,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能力。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强化服务理念,反对金钱至上、不顾群众利益而盲目追求单位和个人利益。
发挥课堂教学作用提高学生法治观念
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 孙霄兵
按照国家“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五五”普法期间,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将围绕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这一重点,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加强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与师资建设,积极开展好“法律进学校”活动;同时,全面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者及教师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教的能力,构建法治校园、和谐校园,为培养和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为了实现这一任务,“五五”普法期间,特别是今后两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将主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进一步明确青少年学生普法工作的目标与重点,提高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列入工作规划,针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法制教育的特点,提出相应的目标与要求,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的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机制,要把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的学生法制教育情况和成效,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内容之一,进一步提高学校的重视程度。
第二,全面落实学校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的“四落实”,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案。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的要求,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避险、国防教育、疾病预防等知识,统一融入到学校法制教育的课程当中,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组织编写内容丰富、形式生动活泼、易于为学生所接受的系列法制教育读本,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形成法制教育的教学研究机制,使法制教育尽快融入学校整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当中,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高质量。
第三,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不断丰富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形式。要利用课外教育、社会实践,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开展普法大奖赛等多种形式,充分借助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以及校园网、校园宣传栏,建立校园普法宣传阵地,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深入总结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与经验,进一步发挥此项工作的作用。
第四,要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把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在校园内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要着力抓好学校校长、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中小学校长、教师的提高培训、进修或者继续教育等培训中,要将法制教育列为必修课或者考核内容,围绕教师工作与生活的实际,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提高教师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意识与水平。要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的建设,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强学校法制课的师资队伍建设。
普法工作应法制化检查考核要标准化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 孟杨
全国海关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应当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并根据海关工作实际,努力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普法理念现代化。首先,坚持全员普法,突出重点对象。要着力培养每一个关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习惯,同时把海关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一线的基层关员放在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位置。要加大在基层的投入,重点面向海关一线执法关员,着力提高一线关员的法律素质,充分维护进出口主体合法权益。其次,海关普法要注重提高守法用法自觉性。再次,要改变普法的方式和内容。要进一步培育法律信仰和法治文化,法制宣传要由过去注重禁止性规范教育、义务性规范宣传普及转变到注重对公民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等理念的培育上来。在广大进出口主体中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意识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引导广大进出口主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高效便捷的通关秩序。
二、普法工作法制化。要通过制度明确法制宣传教育主体的职责、任务、措施及奖惩等。“五五”普法期间,海关将重点建立和完善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理论研究制度和资料归档制度等,并适时制定《海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办法》,以规章的形式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规范,形成依法普法的工作局面。
三、检查考核标准化。海关已制定了《海关系统“五五”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检查验收标准》,将海关普法工作分解为34项内容和任务,并逐一明确工作要求。海关每年按照这一标准对普法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成绩突出的海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经考核、检查没有达到规定考核标准的海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四、普法形式多样化。要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普法学习班、征文比赛、普法展览、法制专栏、案例分析、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打击走私成果展等比较成熟有效的形式和做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传统载体大力开展公益型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办好普法网站,努力扩大海关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海关普法还要注重日常性普法与重点集中普法相结合,要以“4·26”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周、“8·8”海关法制宣传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普法保障制度化。一是领导保障。总署和直属海关层面已经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为了发挥总署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表率作用,专门制定了《海关总署机关“五五”普法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本要求》,要求总署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法律、行政法规,各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司局级领导讲法活动”。二是人员保障。每个海关单位都有相对固定的人员从事普法工作,并确定1名普法工作联络员。三是经费和物质保障。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普法工作专项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保证专款专用。要为法制宣传工作提供必须的办公场所,配备电脑、照相机等必备设备。
实现四个新的突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王守智
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本着“早谋划,早安排”的原则,国土资源部及时启动了“五五”普法工作。一是制定规划。今年7月,下发了《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至201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也分别制定了各自辖区内的国土资源“五五”普法规划,并着手开始实施。二是动员部署。今年10月,国土资源部在天津召开了全国国土资源普法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有关普法文件精神,总结“四五”普法经验,表彰“四五”普法先进,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三是提炼主题。国土资源部确定“以普法促和谐”作为“五五”普法主题,通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赋予了国土资源普法全新的内涵。四是明确思路。确定了“既要注重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更加注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既要继续注重维权意识的提高,还要注重尊重程序的教育;既要继续注重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提高,也要注重国土资源法治文化的培育”的总体思路。目前整个国土资源系统“五五”普法氛围浓厚,开局良好。
“五五”普法期间,国土资源部将以“完善体制、提高素质”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力求在四个方面实现国土资源普法工作的新突破,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基础。
一是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提高服务水平上有新突破。要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相关制度建设,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国土资源的管理和服务之中。加快推行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教育和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来解决国土资源问题,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二是突出宣传重点,在以点带面和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上有新突破。鉴于当前国土资源违法主体的情况有所变化,以及基层领导干部在保护资源方面的责任,“五五”普法期间,除了继续抓好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农民、村委会干部、房地产开发商和矿山企业负责人的教育外,还要重点加强对县(市)及乡(镇)政府领导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集约节约和保护国土资源的意识。
三是提倡创新,在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上有新突破。逐步改进完善国土资源普法好的经验做法,继续办好“中国土地矿产法律热线”和中国国土资源法律网,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水平。同时,要继续发扬创新精神,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发现和培育典型,做到以点带面。
四是注重法治实践,在服务大局和提高国土资源法治水平上有新突破。继续围绕“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护在先”和“服从中央、理解地方,服从在先”的大局,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结合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等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和专项工作,找到普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推进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特别是乡镇国土所的建设,促进其职能转变,发挥好窗口作用,努力提高国土资源法治水平。
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努力做到五个结合
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 李生
农业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要按照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使普法工作服务于科学发展观在农业系统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农村和谐进步,力求在普法对象上有拓展,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上有创新,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农业部门工作贴近“三农”的优势,努力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将加强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与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加强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把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放在突出位置。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使广大农民学会依法维护自身权利,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的能力。
二是将重点法律的宣传普及与其他法律的宣传普及相结合。今年通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关系我国“三农”工作的重要法律。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两部法律出台的重大意义,正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这两部法律的基本精神深入各级干部和农村千家万户,在全社会营造出“关心农民、关注农村、支持农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将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咨询、送法下乡等是农业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在提高农业系统普法的效果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要继续坚持。同时,要创新法制宣传的新方式和新形式,发挥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现代传媒的优势,充分发挥农业法制宣传网站、农业“12316”服务热线、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等法制宣传教育的辐射作用。
四是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农业系统的各种培训计划和培训工程相结合。农业系统可以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等项目,充实有关培训内容,对参加培训的农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五是将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要把普法与立法、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开门立法,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范围。同时,要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把法制宣传融入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普法促执法、执法带普法的良好局面。(责任编辑:万学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