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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西山煤电杯”职业技能大赛上,综采维修电工选手正在检修开关。
鲍 丹摄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企业用工制度改革不断推进,许多地方和企业对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做出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但不可否认,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够,甚至随意侵犯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近日,本报记者采访了一些企业和职工,倾听了他们的心声,有喜也有忧。在此刊登一组报道,希望引起各方对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重视与关切。
——编 者
今年37岁的采煤技术员程学武已在西山煤电集团公司白家庄矿井下工作12个年头了。近来他欣喜地发现,自己的工资条上“井下补贴”一项已从原来的每工作日12元提高到20元,仅此一项每月增加收入232元。12年里,他的工资从原来的不足300元涨至如今的3000多元。程学武开心地说:“在这样有保障的大企业工作、发展,是一件很享受的事!”
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是全国最大的炼焦煤生产基地。公司现有9对生产矿井、7座选煤厂,职工8万余人。近年来,企业积极探索构建稳定和谐的新型企业劳动关系,不断丰富内容、完善机制、创新形式,使这里的矿工干得开心,活得舒心,退得放心。2005年企业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先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荣誉称号。
保障先行,除却矿工的后顾之忧
程学武是1994年大学毕业后到白家庄矿从事井下工作的。“见习期一结束,正赶上总公司实行全员合同制,我就与公司其他员工一道,同公司签订了任用合同。”程学武说。合同根据他的工作年限、学历和技术级别,明确划定了他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以及井下补贴等各项标准,并为他足额上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在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员工的全员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
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刘安营说,像程学武这样转正时与公司签订的是任用合同,任用期间只签一次。从1997年开始,公司开始探索以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模式。集体合同由工会主席代表全体职工,就职工的工资分配、劳动环境以及女工的生育权限等权益与总公司签订,并递交全公司的职代会通过后实施。程学武说:“每届职代会召开前,工会同志都会向职工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集体合同随职代会换届每3—5年一签,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俺们的合法权益。”从1997年以来,西山煤电集团公司的集体合同履约率达90%以上,被山西省总工会授予“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先进单位”称号。
技能培训,让每位矿工充分施展才能
董林,一名普通农民出身的井下检修轮换工,2005年9月自信地走上全国煤炭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领奖台,捧走了本工种“全国第一”的奖杯。之后不到一个月,年仅24岁、参加工作不足4年的董林被矿上破格转正,成为杜儿坪矿一名正式的煤矿工人。董林说:“是杜儿坪矿培养了俺,技术比武给俺这些农民轮换工提供了公平施展才华的舞台。”
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每年按比例提取教育经费,公司、矿厂、区队三级培训网络已经形成,年均培训职工5万人次。他们把职工经常性培训与每年开展的职工技能大赛结合起来,把培训考核成绩、技能大赛成绩与职工技能鉴定紧密挂钩,把职工所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与个人工资紧密挂钩,形成了较好的激励机制。
关口前移,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
杜儿坪矿二采区开拓一队的书记、工会主席叶忠领还兼有另外一个特别的职衔——基层调解员。今年9月,矿工王泰生因工分核算问题与队长发生争执。叶忠领详细核实情况后,主动找到王泰生,耐心讲解工分核算的依据,一场误解烟消云散。
像这样活跃在基层的劳动争议兼职调解员在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共有898名。早在1988年,西山煤电集团(时为西山矿务局)就和所属22个基层单位先后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995年1月1日《劳动法》正式实施后,他们对原有的两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又在区、队相应成立了调解小组,配备兼职调解员、设立调解信息员,形成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通过关口前移,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目前全西山集团共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3个,专职工作人员36名,调解小组348个,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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