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史富兴见习记者夏立明)近日,镇江市物价局制定出台了《镇江市药品经营者价格行为规则》,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和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价格行为进行严格规范。
具体内容为:要求药品经营者建立相应的价格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遵守药品价格政策;要求药品经营者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药品品种的相关规定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规定,自主定价药品的价格必须经《镇江价格信息》或《镇江医药价格信息网》向社会公布;规定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药品价格水平的,实行行业议价;对高于政府定价水平销售药品、低于成本价倾销药品、不执行药品集中招标价格规定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