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湖连省级风景区都不是
卜言科
天目湖风景区的“4A”是什么概念?
采访中,天目湖规划分局王强局长称,所谓4A就是沙河水库中的一个小半岛:山水湾景区。记者对此产生了疑问:一个国家级的风景区当真只靠一个景点就能申报成功吗?太公山东侧的香樟茗岸和湖面只隔一条小路,难道就出了景区?
由于国家级的4A景区是旅游部门评定的,记者联系了江苏省旅游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他告诉记者:以山水风景申报的4A景区肯定是一个区域,不会只有一个景点。具体的范围他建议记者去中国旅游网(国家旅游局的网站)查询。
记者在该网查到:天目湖旅游度假区位于江苏省常州溧阳市区南部8公里,总面积320平方公里,坐落着沙河、大溪两座国家级大型水库。天目湖牌楼,高达16米,跨度32米,是旅游度假区的主要标志。
江苏省建设厅园林处副处长王建告诉记者:200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也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度假区等。”
问及天目湖景区,记者惊讶获悉:它连省级风景区都不是!原来“风景名胜区”和旅游部门“4A景区”不一样,风景名胜区是按资源对风景区级别进行评定,而4A景区主要是对景区内的旅游设施进行评价。王副处长认为:其实应当先评“风景名胜区”,才有旅游区的概念,因为山水资源不够格,旅游的价值能好到哪去呢?
但是主管天目湖的溧阳市政府却不这么认为。据了解,早在上世纪90年代,天目湖就曾经打算申报省级“风景名胜区”。但据称当地政府在咨询到“评上后开发限制就严了”后,就主动放弃了申报,而选择了向旅游部门申报4A旅游区、同时继续搞“开发”之路。
“国外的风景名胜区都是国家强制划定的,而我国靠地方主动申报。”省建设厅园林处主任调研员张小鸣告诉记者,地方政府如果不积极主动保护风景资源,用地建设的审批权又实际掌握在地方,那即使设立控制区,保护也常常成为空话。
据了解,去年溧阳市申报省级园林城市,考察专家建议地方政府通过申报风景名胜区来加以严格保护。可惜的是,至今江苏省15个省级风景名胜区、5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录中,依然没有天目湖景区。但天目湖景区管委会设在湖边的办公楼内,创“5A”旅游风景区的宣传却随处可见。
快报记者 孙洁 言科
省国土厅: 2005年批别墅用地肯定违规
形式和程序上的合法只是一个层面,如果通过行政程序完成了一个违规的审批,还能称其为合法吗?
在推广中,香樟茗岸一直强调:这是一个景观别墅项目。但问题是,国家早已明令禁止开发别墅项目。照此推论,香樟茗岸涉嫌违规建设。但如果王强局长所言是事实———香樟茗岸是按规划实施的,那么政府职能部门怎么会违规审批别墅项目呢?
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记者见到了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林颢。他提供的文件显示:早在2003年,国土资源部[356]号文《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就明确要求: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2004年10月1日,国务院(28号)文《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继续禁止高档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等用地的审批。
而记者从溧阳市国土局网站上找到了香樟茗岸项目的土地资料:溧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溧土挂(2005)第10号〗。编号为NO.2005—27的天目湖香樟茗岸东侧地块性质注明,其性质为商业、住宅项目。资料表明,此地块被出让给常州鑫汇房产的日期是2005年12月28日。
林颢对此明确表示,2005年12月拍卖的土地,毫无疑问应该执行“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的禁令。
快报记者采访一路碰壁
快报记者试图得到的答案是:当地政府有无出于保护景区目的而设置保护或控制范围?香樟茗岸又处于天目湖景区的什么范围内?但是这些问题基本上没有得到答案。
天目湖镇政府内,一名自称是招商局的工作人员竟然以“涉及商业秘密”作答,政务公开工作推广已多年,此话出自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之口让人费解。
几经辗转,记者见到了溧阳市规划局天目湖分局局长王强。面对记者的反复提问,他说:“我只告诉你一句,这个项目位于(天目湖)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内。”采访中,他对“天目湖景区有无设立核心保护区,或控制保护范围”的问题始终没有正面回答,“天目湖景区是一个面积达320平方公里的大概念。”王强还称,香樟茗岸是一个有规划审批,而且按照规划执行的建设项目。
同样,香樟茗岸项目的开发商———常州鑫汇房地产开发公司也强调这一点以证明其建设的合法性。记者向其行政部提出采访公司负责人的要求没有得到回应,行政部张小姐承诺帮助记者与负责人联系,但记者截至发稿时也未得到回应。
招商局的工作人员称“涉及商业秘密”拒答
常州鑫汇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接受采访
与专家们的惋惜不同,当地政府却似乎很看重这种建设方式。
当地媒体在报道这一现象时起了一个标题:《 房产开发“傍”上风景名胜》,标题好像没分褒贬,文章却说:“天目湖畔的香樟茗岸,又一座以4A级景区为邻的楼盘。借助于山水美景或人文景观,以抬高自已楼盘档次的做法,越来越多地被开发商巧妙利用。”还有一篇出现在政府网站上的报道《溧阳开发天目湖再掀高潮》称,“为使天目湖旅游度假区跻身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行列,2004年溧阳将大力推进一系列项目建设:天目湖高尔夫球场、度假别墅(香樟茗岸、金新别墅)”。更有甚者,溧阳市政府向外界公布的《溧阳投资指南》上,旨在介绍溧阳人居环境的“小区建设”一栏中写道:“香樟茗岸等高档别墅区是国内一流的生态居住区。”
显然,备受争议的景区楼盘俨然成为政府的“骄傲”。
在这样的背景下,记者在溧阳市和天目湖镇采访的艰难就可想而知了:记者三赴溧阳,试图与包括天目湖镇政府、溧阳市规划局、天目湖规划分局、溧阳市国土局的相关负责人联系采访,最终却只见到一个人。
天目湖规划分局:北京香山还在违规盖别墅呢!
在溧阳市国土局、规划局,几乎所有的工作人员都确认:别墅用地早停批了。既如此,那怎么还能出让?“北京香山不是还在违规盖别墅吗?”天目湖规划分局的王强局长回答。
江苏省国土厅执法局一位姓徐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独门独院的肯定是别墅,如今联体别墅也在受控之列。现在国家督察组正在调查2005年以来各地的违法用地状况,天目湖边盖别墅的问题他们将要求常州市国土局调查或省厅直接下去调查,是不是违规批别墅,他们将进行现场认定。
忧:破坏风景资源
然而,在开发商为香樟茗岸的销售感到欣喜的同时,一些人士却指出:其代价却可能是无法挽回的遗憾。“离湖太近的大型住宅项目对景区整体性的破坏是不可弥补的”,一个业内人士这样分析。“像天目湖这样的水库,一般都应该进行岸线控制,设立水面外平均200米不建建筑物的保护圈都不算大。” 省建设厅园林处主任调研员张小鸣说。
但香樟茗岸却宣称离岸线68米,实际上记者在现场看到也只隔一条路。张小鸣告诉记者:沿水岸的控制线应该留点空白,以便给水陆生物一个栖息地,才能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可遗憾的是,在香樟茗岸看来,紧邻水面却成为其最大的卖点。
而除去香樟茗岸,还有多个紧邻湖面的住宅正在建设。
“太伤风景资源了,要为子孙后代多留点东西啊!”采访中,江苏省建设厅园林处两位负责人发出感慨。
喜:湖畔别墅热卖
在对外的宣传中,香樟茗岸这样描述自己:“地处天目湖太公山侧,区内地势起伏,原生樟林葱郁,数千平方米人工丽湖蜿蜒……项目占地250亩左右,由近百栋独立别墅,近百栋双拼、联排别墅及三百多套别墅式休闲公寓、三百多套精装修酒店式度假公寓组成。”
据了解,太公山是一座位于沙河水库东北角的小山,因姜太公得名,山顶正在建一巨型姜太公坐像,分外醒目。香樟茗岸位于太公山东侧。走在小区里,抬头即可见太公像和郁郁葱葱的太公山,再绕行几步,即可到达天目湖畔。宣传中,香樟茗岸自称小区最近处距湖面仅68米之遥,湖景别墅之名并不是虚得。
在现场售楼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所有一期物业早已售完,现在推广销售的是二期项目。二期由独幢和联排别墅主打,辅以部分公寓房。按照香樟茗岸楼书所示,独幢别墅售价超过120万元,联排别墅在70万元左右。“很多南京人在我们这儿买,”一位工作人员称,“贴上红点的都卖掉了。”如果此言非虚,那么,二期香樟茗岸约超过半数的别墅均已售出。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