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合肥市市容局对今年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截至上月底,全市各区已经完成了年度任务的55%。同时合肥市瑶海区市容局和5个街道因征收不力被通报批评。释疑: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啥费?
合肥市市容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生活垃圾处理费一直是合肥市政府明文规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通过向生活垃圾排放者征收这项费用,补充解决对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所需的资金。生活垃圾处理费将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相关工作。
合肥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具体收费标准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每人每月缴纳1元;市区党政群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产生的单位生活垃圾,按在职职工平均每人每天产生1公斤计算,每吨收费60元,平均每人每年缴纳22元。动态:今年征收任务完成过半
前些年,受种种原因影响,合肥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处于停滞状态,每年仅征收300多万元,只达到应征总数的18%左右。这与环卫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差距很大,影响到全市环境质量的提高。今年,合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征收工作并进行了统一部署,改变了过去多渠道的征收模式,明确市辖区街道(乡镇)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垃圾处理费征收员也由此前的97名增至现在的380名。
截至11月30日,全市已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5746823元,完成了年度任务的55%。根据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任务完成情况,合肥市市容局对相关单位予以表扬,同时对瑶海区市容局和倒数后5名的街道给予通报批评,责令被通报批评的单位相关负责人做出书面检查。提醒:市民缴费先认“证”
市容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为避免乱收费现象发生,缴费时应留心征收员是否出示证件和相关法律依据。即由合肥市物价局制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员证,收费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省财政厅监制、合肥市财政局印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专用票据及省财政的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收据,以及法律依据《合肥市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暂行办法》。
(胡少殊 本报记者 陈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