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琳 记者 贾军实习记者姬娜)“前天我在小寨一家服装店里试贴身毛衣,可由于店里的试衣挡布帘突然掉落,使上身只剩内衣的我瞬间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昨日,马女士委屈地告诉记者,她认为此事的发生,服装店应负有责任,欲讨“曝光费”。
昨日,市民马女士对记者说,前天她在小寨的一家服装店里看好了一件紧身毛衣,就让老板找了一个尺码适合她的想试一下,而该服装店的“试衣间”是用一块布帘把其中的一头固定在墙上,另一头由人拉住,在店内隔开一个小空间,让顾客在里面试衣服。因为附近几家的“试衣间”都如此简易,马女士只好将就着在其间试毛衣,可没想到,马女士把自己的上衣脱下来,只剩内衣,正准备试衣时,挡布帘固定在墙上的那一端竟“奇迹”般的掉落到了地上,见此情况,马女士惊恐地大叫了一声。瞬间,在该服装店里买衣服的人都朝她这边看过来,有的男士还笑嘻嘻的,顿时让马女士感到羞愧不已。事后,马女士越想越觉得气愤,她质问店主为什么会这样,该服装店的老板称,可能是用的时间太长了,固定的一端有些松动,而且也没有对马女士造成什么损失。而马女士认为造成自己被“曝光”的直接原因就是那家服装店的试衣间设备不牢靠,服装店要对她负责任,赔偿她一定的“曝光费”。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西安市金镝律师事务所的羿克主任,他告诉记者,马女士要求的赔偿是合理的,但严格意义上说并不是赔偿“曝光费”而是精神损失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消费场所要保护消费者的尊严,而该服装店却使得马女士的个人尊严受到了伤害,因此,马女士可以到消费者协会去维权,也可以去法院起诉,以讨回自己应得的精神损失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