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查出“始作俑者”
8月18日下午,两名便衣警察站在了董国平面前。
对方问他是不是发过手机短信,他立刻承认了。于是,在另一位副校长的配合下,他带警察到家搜查。搜查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当警察要搜女儿的房间时,他急了:“这是孩子的房间。”可还是被搜查了一番。
整个过程,董国平只在电视上见过。临走,警察还带走了他家的一部旧手机和一个家庭“黄页”。
与此同时,一中教务处主任李茂余的家也被搜查了。“先搜查家,再搜查办公室,无条件配合。”当时李茂余感觉突然,家人更是惊诧不已。
被带到县公安局后,看董国平也在,李茂余纳闷:“怎么老董也来了?”不过,两人谁都没开口。饭后,他们被带到距县城十里外的剑坪山一个交警大队办公地进行审查。同行的车里,还有一中的图书管理员30多岁的潘宋梅。
之所以选择剑坪山,警方解释是讯问的条件较好。讯问从当晚10时开始,一直延续到次日上午。李茂余虽然承认自己编过两条短信,但对讯问人员称短信为“乱七八糟”表示反对,他还说自己从没有跟谁商量过。
而警方调查证实,在传播的20多条诽谤“版本”中,李茂余编了两条,董国平编了17条,潘宋梅编了1条。其中,李茂余编写的两条短信使用两个手机卡发出去了10多次。
由于干警轮流讯问,时间太长,本来就疲惫、紧张的李茂余在早上六点多的时候终于累倒在地。如今,对当时的讯问情形,董国平记不太清了。只记得讯问他的是自己以前的学生。
董国平和李茂余都承认编发短信不妥,也表示“很后悔”,却坚持认为自己发短信是一种“表达方式”,不能认为是错误,更不是诽谤。从问讯室签完字出来,县纪检委刘书记来了,批评董国平:“你们怎么能这样,反映问题的渠道很多,为什么要发匿名短信?”他回答说:“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但法制目前还不健全。”
就这样,董国平、李茂余、潘宋梅被告知听候处理。他们走后,当天一中的化学老师卢淑东又被带来讯问。“我没编过一条短信,也没有发过一条短信,叫我去太冤了。”不过,卢淑东向警方承认,李茂余用来发短信的手机卡是董国平托他买的,因为有亲戚开手机店,他经常给学校教师帮忙买。
而警方则称,为了发短信,“李茂余伙同董、卢二人购置了2部手机,6个不记名神州卡”。
回家后不久,“觉得不会有什么事”的董国平患上了肺炎。8月25日下午,当他正打吊针的时候,县公安局又来电话让他立刻到局里去。到公安科已是晚上8点多了。随后,他和李茂余、卢淑东三人一起被警车拉到了城西的拘留所。这一天,警方根据《治安处罚法》第42条“公然侮辱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对李、董二人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金500元的处罚,卢被拘留5天,处500元罚金,潘宋梅则因情节较轻被罚款200元。
因一位民警发现李茂余是县人大代表,上报后李茂余便被放了回来。而董国平、卢淑东则开始了拘留生活。由于两人平时就交往不多,在所里很少交流。大部分时间都是董国平蹲在所里的鱼池边看鱼,一看大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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