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2月4日讯昨天,记者从市劳动保险事业处获悉,2007年全市劳动保险暂定缴费工资基数出台,最高为4700元,最低940元。此基数是根据往年山东省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测算出来的,待山东省统计局公布200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再做调整。
据了解,缴费工资基数直接牵扯到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往年,此基数是根据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来测算确定,今年,测算依据发生了变化,改为根据山东省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测算确定。企业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山东省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纳,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据悉,职工“工资总额”是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企业必须按规定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它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几部分。新出现的一些补贴,如住房补贴、房改补贴等,均应统计在工资总额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