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一脸疲惫的刘文青(化名)到警方投案自首,主动将挪用的28.5万元公款全部归还集体。刘文青是常州某村村主任兼会计,此前,他利用村里财务管理的漏洞和手中的权力,疯狂一搏,携巨款潜逃。
“如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刘文青是不可能挪用到公款的!”办案民警认为。 为了便于使用,村里的现金支票、密码机和所有印鉴章都由刘文青一人保管,何时取钱、取多少钱都是他一人说了算。由于漏洞的存在,刘文青分多次私自取走28.5万元公款,其中会计服务站账上的10万元现金几乎被提空,村经济合作社的账户上被提取18.5万元。
据刘文青交代,例行的财务检查流于形式也给他挪用公款带来机会。会计服务站的账一年检查一次,村经济合作社的账目一个月结一次。7月份他挪用了经济合作社的公款后,便一次次向上级推脱检查时间,在这段时间,18.5万元被他分4次套出。
村会计携款潜逃的一幕对常州新北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来说并不陌生,2006年1月8日,新北区某村会计怀揣20万元出逃了42天后方才到案。“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历来是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检察官分析,犯罪嫌疑人之所以顺利套得巨款,村级财务管理上存在漏洞难脱干系。尤其在行政村区域调整后,村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更加突出。例如忽视了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与监控,工作侧重于事后监督,对事前、事中缺乏有效的手段进行监督。特别是少部分村干部的自律意识淡薄,不能接受监督等等,使得村里的财务管理出现前清后乱、边清边乱的现状。
“会计账目不规范、凭证混乱、审批不严、结账不及时等,就会给借机伪造、变造凭证,甚至篡改账目、贪污挪用开启了方便之门。”结合办案经验,检察官着重分析了在财务管理上可能造成村干部变质的几个原因。检察官建议,实行村账乡管,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保障正常运转的监督机制,使财会工作规范有序,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是杜绝类似案件发生的治本之道。 (新检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