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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阵营环保社”是驻马店市黄淮学院的一个大学生社团组织;“保护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是该社团的宗旨之一。连日来,该社团多次接到反映称该市市区西侧的桐柏山区现已成为野生动物的屠宰场。12月2日,记者随同“绿色阵营环保社”进山察访,发现那里的餐馆几乎每家都在非法经营“野味”,野鸡、野兔、野猪、羚羊成了那里餐馆餐桌上的“特色菜”。
餐馆打出“野味”牌自称背后有“靠山”
出驻马店市市区向西10公里,便是群山连绵的桐柏山区。12月2日上午,绿色阵营环保社(以下简称“绿色阵营”)成员进山访查,记者一同前往。
上午9时许,环保社成员沿驻(驻马店)桐(桐柏)公路驱车来到桐柏山区的蚂蚁山东侧。荒野间有家餐馆“生态园”,一条四五米宽的土路直通“生态园”。
“绿色阵营”成员刚下车,一位5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笑着迎了上来:“你们是来吃饭的吧!这里正在改建,停业几天;不过,市里有个店,在雪松路西段,也是我们老板开的,里面啥野味儿都有,野鸡肉、野兔肉、野猪肉,想咋吃给咋做。”
“用野生动物做菜,就不怕森林公安查吗?”“绿色阵营”社长周晓天问。
中年男子笑了:“我们有‘内线’,一旦行动查餐馆,我们的人及早报信,野鸡、野兔、野猪及时藏起来,风头过了照经营不误。”
记者问“内线”是谁。那位中年男子警惕地说:“问这干啥,总之你们放心,在我们店里吃‘野味儿’绝对安全。”
“绿色阵营”的成员告诫那名中年男子,经营野生动物违法。中年男子“嘿嘿”一笑:“这大道理谁都懂,山里的餐馆都经营‘野味’,不信你们进山瞅瞅。“
乡政府对面小餐馆“野味”是其特色菜
走出“生态园”,向西走3公里,便到了蚂蚁山山脚下的驿城区胡庙乡集市。在集市上,记者向当地农民打探集市上有没有不经营“野味”的餐馆。
很多当地人说:不经营“野味儿”的餐馆,实在是太难找了。一位60多岁的老人皱眉想了一会儿,抬手遥指胡庙乡政府斜对面的一家餐馆说:“‘又一味饭庄’距乡政府最近,只有20多米,也许不敢。”
记者和“绿色阵营”成员一起来到又一味饭庄。“绿色阵营”副社长李志强上前询问,一个40岁左右的妇女热情地说:“我们这里的特色菜就是‘野味儿’,野兔45块一盘,野猪38块一斤,野鸡35块一只,斑鸠12块一只,另外还有羚羊肉,60多块一斤。你们在这里吃还可以再优惠,不会坑你们的,味道绝对不一般。”
记者和“绿色阵营”成员又驱车来到蚂蚁山西侧,见那里的几家餐馆都打出了经营野鸡、野兔、野猪肉的招牌。
在一家“山村野蔬”餐馆的操作间里,大家发现墙壁上有几行醒目的大字:“忆山村,更忆是野蔬;蚂蚁山上寻桂子,龙泉山庄观水流,再来吃兔肉。”
“山村野蔬”服务员炫耀说:“我们老板是文化人,这词写得不错吧。”
记者问“再来吃兔肉”指的是啥。服务员说:“当然是野兔啦,不是野兔人们吃后还会再来吗?”
在该餐馆操作间,“绿色阵营”成员李梦雨掀开大冰柜,见里面放满了剥皮野兔、野鸡和野猪肉等。
风景区餐馆生意火野鸡和野兔挂满墙
12月2日中午12时许,“绿色阵营”一行来到蚂蚁山西南15公里处,这里是我省省级风景名胜区——金顶山风景区。
在风景区,一家名叫“农家饭庄”的餐馆生意火爆,屋内坐满了食客。记者和“绿色阵营”成员走进餐馆,见墙上的黑板上用粉笔写满了“今日供应”菜谱及其价格,野鸡肉、野猪肉、野兔肉标价前面的“野”字虽被轻轻擦去,但“野”字仍依稀可辨。
“有野鸡吗?”
“有!”
“有野猪肉吗?”
“有!”
“黑板上的‘野’字为啥要擦去?”
“那是怕有人找事儿,野字轻擦一下又能看得出,游客都不傻,一看都知道这里有‘野味’。”
食客很多,忙着为食客记菜单的服务员顾不上抬头,有一搭儿没一搭儿地回答着“绿色阵营”几名成员的问话。
正说话间,厨房里掂出了几只野鸡,记者要上前拍照。手提野鸡的中年男子发现后忙制止:“死野鸡没啥拍的,片子万一传到了记者手里,登报就有麻烦了;想吃‘野味儿’这里多得很,但就是不要拍照。”
记者在餐馆停留了五六分钟,发现来吃“野味”的有近百人,其中3人身着警服。
当天下午1时许,记者和“绿色阵营”成员离开金顶山风景区,来到了群山环抱的确山县竹沟镇关沟村。
在该村村头“农家乐餐馆”,记者发现,不大的小院里,墙上多处挂有野鸡和野兔。
扯网布套下夹电捕野味热引发偷猎风
当天下午,“绿色阵营”成员和记者一行继续在附近桐柏山区走访,很多山民忧心地说:今年冬天由于没人真正管这事儿,山里的餐馆纷纷经营野生动物,高价收购野生动物,现在附近山区每天有许多人为了挣钱而捕杀野生动物。
一些山民介绍说,偷猎者偷猎野鸡和斑鸠,通常是下网:上百米、几百米长的大网在林地外围竖起后,人在林间高声吆喝惊吓它们,飞出山林一旦撞上网便再也无法逃脱。捕捉野兔是下套,细钢丝做成一个活套儿,固定在野兔经过的山路上,野兔撞上便会被套住;更有甚者,一些人在山间的地埂边扯上千米长的铁丝,给铁丝通上电,野兔碰住通电铁丝当场就会被电死。逮野猪,手段更为恶劣,指头粗的钢丝做成大夹子,下在野猪经常出没的地方,野猪一旦踩上便再也无法逃走,人一旦误踩上去,脚骨会被夹得粉碎。
“再这样下去,山里的野生动物迟早会被逮光!”山民们的这番话,让“绿色阵营”的暗访成员眼睛里噙满了泪。
12月2日下午,几名“绿色阵营”成员身披“绿色阵营环保社”绶带,头戴小红帽,亮明身份到深山里十多家餐馆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每到一家餐馆,餐馆老板均不承认有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可记者看到,这十多家餐馆里每家餐馆的墙上都悬挂有被剥皮的野兔。
“绿色阵营”呼吁:“救救野生动物”
《河南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规定:禁止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饭店、餐馆等饮食服务行业不得出售以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的食品;不得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名称或别称当菜谱招徕顾客。
国家虽明令禁止,可桐柏山区今冬却成了野生动物的屠宰场。周晓天说:“今天在桐柏山区目睹的景象让人的心流血。”他代表“绿色阵营”通过本报向社会发出“保护桐柏山区野生动物迫在眉睫”的呼吁。
昨天下午,记者就桐柏山区许多餐馆丧心病狂地经营野生动物这一现象向驻马店市森林公安局作出反映。该局有关领导表示:将对那里的餐馆进行治理整顿,以拯救桐柏山区的大批野生动物不再继续惨遭杀戮。
链接
卖“野味”可罚巨款偷猎严重可判徒刑
《野生动物保护法》节录第十八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应当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节录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非法狩猎“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第一百三十条,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首席记者李钊通讯员魏朝林文图
编后
执法之惰
刘洪涛
在法治社会,野味饭店能在一个地方泛滥,这首先不能不让人怀疑一个地方的执法之惰。法律的权威在于“违法必究”,在于日常执法,这样才能发挥法律的管理、警示、教育作用。现实中,法律并没有在每时每刻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野味饭店泛滥的根本原因。
当然,野味饭店泛滥,也不能不让人感慨一些人的贪吃,拼死吃河豚,冒险吃果子狸……对这些国人来说,的确需要更多的教育。但在目前国情下,在法律没有出台规定管住贪吃者的“贪嘴”之前,恐怕更需要执法者的严管。因为,倘若执法者做到严格执法,对野味店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依法给盗猎者、野味经营者以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让违法者付出大于收益的成本,到那时,看看谁还敢再开野味店!
偷捕野鸡触目惊心
一位警察“食客”在野味店点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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