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贵州”的必然要求。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一是要完善社会管理格局。树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坚持把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明确责任、提高效能,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逐步形成惠及全体人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从政府来讲,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优化机构设置,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农村和基层倾斜。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从社区来讲,要不断推进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开展社区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
从社会组织来讲,要不断增强其服务社会功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在加强社会管理、搞好社会服务方面多做工作。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展和规范律师、公证、会计、资产评估等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发展和规范各类基金会,促进公益事业发展。
二要增强社会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提高政府的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加快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和管理机构,建设精干实用的专业应急救助队伍,实现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重大自然灾害预防和减灾赈灾工作,加快推进全省防洪工程建设。加强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和市场安全等重大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贵州”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群防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大力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增强社会管理能力,继续保持社会安定有序的好局面,不断为人民创造安全感和幸福感,“和谐贵州”美好蓝图才会更快地成为现实。
作者: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