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国际11月29日报道,辽宁省委和人事部、公安部相继作出了向优秀人民警察赵振金同志学习的决定。赵振金是一位在公安战线上工作了整整28年的基层民警,在大连市金州开发区公安局新港派出所所长的岗位上一干就是20年,今年9月9日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不幸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55岁。
作为一名警察,赵振金有一个突出的性格特点,就是“傻”,从警20多年来几乎每天都身着警服,从不沾一滴酒,不赌一分钱,不在辖区饭店吃一顿饭,从未洗过桑拿和进过歌舞厅,拒绝接受任何馈赠,拒绝接受典礼剪彩等各种邀请,上班在岗,下班在家,赵振金确实是傻到了家的。他就是这样,在平凡的警营生活中却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
由赵振金的“傻”,我自然想到了某些警察的“狠”,看到了某些警察身上的霸气、匪气和痞气。稍稍总结一下,就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同流合污。今年2月,四川南充市南部县一女子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抢劫后,到该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去报案。几天后,她到该派出所咨询案情时,发现其中一名劫匪竟然穿着警服在派出所上班。二是目无法纪。7月20日,四川仁寿警方未经允许,强行冲击省人大数道警卫岗亭,对前来参加信访座谈会的该县上访者程柏林实施捉拿。宫镇派出所指导员刘强竟说:“你们省人大不就是个法律监督机关嘛?你管不了我。”三是滥用职权。9月10日晚,山西阳城县一男子到县城一家休闲楼娱乐,由于误入县公安局纪检书记杨红亮等人的包间,结果就被戴上手铐送往派出所。随后被罚款500元,行政拘留5天……
以上例子,都是公开见诸主流媒体的报道,足见一些警察“狠”到了什么程度。这样的害群之马,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是相当严重的。试想,如果披着警察外衣,却干着劫匪的勾当,社会怎能安宁?群众又怎能平安?如果警察到处横行霸道,又哪来社会公平正义?如果警察动辄“发威”,又会给公民带来多少人身伤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社会平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这始终是人民警察的职责所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弃。就像赵振金所说:“人民满意是把尺子,是面镜子,我们事事都要用这把尺子这面镜子来衡量自己,对照自己,只有你在这面镜子前觉得不再脸红的时候,你才是合格的警察”。
作者:沈茂昀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