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社保基金亡羊补牢被动防守 劳保部门职责更应看高一线
邹啸鸣
自今年9月上海政坛因社保基金被挪用案曝光并引发动荡以来,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就一直受到舆论的高度关注。国家审计署历时两个多月的审计结果基本不出预料:违规的方式包括对外投资,购建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和其他房产,委托金融机构贷款未收回,用于规定范围以外的支出,经商办企业,弥补行政经费和违规担保。 更有令人匪夷所思的将社保基金“移至亲友等”行为发生。这真是“家、国不分”。
劳动部门立刻高调承认“负有重要责任”。副部长刘永富认为违规主体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税务机关等多个部门。被挤占挪用的资金究竟能不能追回来?劳动保障部表示,要分类整改,能收回的,立即纠正;无法清收的资金,由同级政府偿还到位。
到底哪些具体的人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哪些处罚?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这个高调申明中并不包括。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之所以会带来所期盼的秩序,是因为制度必须通过“激励和处罚”两个机制来约束人们的机会主义。只有激励而没有处罚的制度,就不会有约束力,也就不会有期盼的秩序。
劳动部门的这个高调申明,我们认为还仅仅是处于亡羊补牢的被动防守层次上。亡羊补牢当然比不补要好。但是所有的制度都是由人来执行的。如果制度对行为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损人利己行为、损公肥私行为没有具体的处罚,那么这个高调申明的效果会打折。
上一周,中国社科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德文认为,“社保基金之所以屡次出现问题,操作程序的不规范和不透明,以及缺乏有效监管是最重要的原因。政府应该从三个方面入手,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社保基金被挪用。”今天我们则看到劳动部门承诺2007年底,“监督贯穿全过程、所有环节,欢迎媒体监督、社会监督”。这是一个学界和政界良性互动的好兆头。如果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就更好了。
我们认为,对于我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而言,其所应该承担的职责还应看高一线。截至去年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保障4000余万人,三项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18亿元。从受益人数上看,2005年3月美国有4800万人领取OASDI基金,全年支出金额为4930亿美元。
虽然中美两国享受这种社保的人数相差无几,即使不考虑所领取的金额上的巨大差异,只要考虑中国与美国巨大的人口基数上的差异,中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仅仅处于“起步”阶段。
而且更大的差距还在于:美国的社保属于真正的全民社保,中国的社保所保障的主体,首先是“体制内”的居民,其次是体制外城市内居民,还远未覆盖到“体制外”的农村等最需要的人身上。所以,社保基金不能满足于亡羊补牢。(作者系铅笔经济研究社理事)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