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不少用工单位,存在着不太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者参加的社会保险少;分配不合理、同工不同酬;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本报记者许承纪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一个文明国家的特征,不可否认的是,在现实社会中,依然存在着不和谐的劳动关系。 在党中央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该如何纠正不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们渴望的是什么?最近,记者做了专题采访。
和谐的劳动关系 两方面都应重视
“现在谈到经济发展,许多地方的领导几乎都异口同声说要招商引资,要注重建设招商引资的良好环境,但却不太重视与职工建立良好规范的劳动关系,轻视职工的权益。”曾为农民工打过维权官司的法律工作者韦先生说。他指出,目前不和谐劳动关系主要表现在: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者参加的社会保险少;二是分配不合理及劳保不到位;三是职工和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根据韦先生的说法,记者在本市一些用工单位进行了解,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不少例子。
来自龙胜各族自治县的潘某,2003年6月就在市区内某酒店务工,他说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务工还要签劳动合同这回事。后来他说了,却不敢跟店方提签劳动合同和参加保险。潘某说:“酒店老板每月给我550元,每天包两餐饭。他不高兴随时都可以炒我的鱿鱼。我哪里敢提?”潘某说,他就亲眼看到一个干了差不多8年的工友被老板辞退而无可奈何的事。潘某说,老板给他们买劳动保险,这是他和许多务工者都不敢奢望的。
劳动关系的不和谐,还体现在同工不同酬。曾在市内某通讯企业工作过的大学毕业生赵小姐和记者讲起这样一件事:在这个企业,她的工作能力不见得就比其他人差,但企业将员工分为企业录用和招聘两种,前者每月得到的报酬比后者高出一倍,甚至有的员工只因是领导的亲戚,就可以上班一张报纸一杯茶,照领高工资不误。而后者拿的是低薪,被当成低人一等的打工仔。
“如此同工不同酬,这样的劳动关系怎么能和谐?”赵某说她就是因为忍受不了这种不和谐而愤然辞职,到另外一家能体现自己劳动技能水平和劳动价值的公司。现在赵小姐在新的单位不仅同工同酬,而且还享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贴。
对这些事例,韦先生认为,其实劳动关系和谐不和谐,既要看单位领导的意识,也需要相关部门的检查督促。“一些官员只将建设和谐社会停留在口头上,却没有注意处理自己单位多年来不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牵关系到个人的利益,劳动关系不和谐又怎么能让社会和谐?”韦先生说。他认为,职工维权是建设和谐社会中亟待重视协调的问题。
员工工资“水涨船不高”
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另一个表现是相当多的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的收入差距过大,而且相当多的企业“水涨船不高”,企业盈利了,却没有为普通员工制定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有的企业在不断取得效益的情况下,长期不给员工增加工资。
王小姐对记者说,她在某餐馆做配菜员,餐馆连续六年中不断推出新的菜肴,每年都赚钱,餐馆老板买豪华别墅和进口车,资产不下200万,但却从未给员工提高过工资,5年前的打工妹月薪500多元,现在仍然还是500多元,这样势必留不住素质高、工作有创新意识的员工。于是,几年来,餐馆里好的服务员基本上都辞职去了广东广州、中山、东莞等地,因为那里待遇较好,劳动关系总体也较好。
“餐馆经营盈利的业绩离不开全体员工的辛勤劳动,但许多餐馆老板往往没有看到这点,自己得了利却忘了员工。这点他们还比不上国外一些企业,许多国外企业盈利总忘不了给员工增加工资,以此稳住人才。”王小姐认为。
“事实上我们现在的一些企业不仅存在超低成本使用农民工问题,也有超低成本使用大中专毕业生问题。这点是造成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关键!”市民周某对记者说、
不能如此理解最低工资标准
众所周知,目前每个地方都制订了务工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但许多企业却因此把最低工资标准定为企业员工的工资标准。不少人认为这是错误的。
市民于某认为,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整个社会层面制定的,也就是说即使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是很理想,但只要聘用了工人,其报酬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企业盈利、业绩良好,就不应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我们的企业仅以经营者、少数的管理者的不断得利为目的,而不把普通员工劳动工资正常增值当回事,那么劳动关系的和谐是一句空话。这是任何企业的管理者都应考虑的,这涉及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但是,目前有的企业管理者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从事过企业劳务管理的于某这样认为。
劳动关系不和谐 员工主人翁意识打折扣
记者在采访时不难看到,企业中多数员工认为,劳动关系的不和谐,已是企业当今的一个主要矛盾。这当中最关键问题是,企业职工不是企业利益的享受者。
市内某企业老员工郑某说,他将他所在工厂车间工人的劳动状态进行过对比,过去员工们在车间走过,看到地面掉一颗零件,都会自觉地捡起来,放到零件盒内,而现在再发现有东西掉在地面,却很少有人去自觉捡。可见,劳动关系的不和谐让员工的企业主人翁意识打了折扣。“这是值得相关部门注意的问题。不能认为经济发展了,社会就一定和谐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任务,既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相互关照、确立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的战略意向,又是针对社会建设与管理相对滞后、矛盾多发的现实采取的措施。我们一些部门尤其是管理人员习以为常的轻视劳动关系管理的问题,是该纠正的时候了!”郑某这样说。
当了三十多年一线工人的蒋某认为,和谐的劳动关系就是法律有规定要执行,政策有规定要办理就够了。“问题是,有些单位、有些企业没有这样做,所以这些企业的劳动关系就不够和谐。”显然,这不仅仅是蒋某一个人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