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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五五普法规划高起点启动
时光荏苒,又是五年。
在充分沐浴“四五”普法的阳光雨露后,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新一轮的五年普法又在神州大地上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5月12日至13日,经党中央批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召开了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会议并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作了重要讲话。
罗干同志的讲话高屋建瓴,立意深远。他充分肯定了“四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阐述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新形势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
媒体其他要点:
24个省市区党委常委会听取汇报
省级普法规划均已出台中央90个单位制定规划
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启动阶段亮点频现
在“五五”普法启动阶段,各地、各部门出现许多引人注目的亮点
普法经费标准增幅较大“法律六进”掀起高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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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 12月3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走进深圳市“12·4”法制大观园,并散发3000多份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王华兵摄 图3:12月1日,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与华蓥市双河第一小学精心组织小学生举行模拟法庭审判。胥洪刚 摄
检察日报: 今年12月4日是“五五”普法的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3日上午,湖北省检察院组织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十余名检察官,在武汉市中山公园设立法律咨询点,免费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为群众释疑解惑,并制作展板,为群众送上“普法套餐”。上图为检察官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材料。本报记者郭清君周泽春通讯员 蒋剑伟摄
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开展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通知明确,此次宣传活动的主题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通知指出,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要“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今年12月4日,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一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地、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筹划系列宣传活动,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时评:
今天,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一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是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这一主题不仅鲜明地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紧密结合在了一起,也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时代的脉搏、与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紧密结合在了一起。
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离不开民主法治这个重要的基础。而法制宣传教育,正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回顾过去,我们欣喜发现:从“一五”到“四五”,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每一次前进,无不伴随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实而有力的步伐;展望未来,我们看到: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五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五五”普法开局良好。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这就对新时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各地各部门普法工作:····
(责任编辑:赵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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