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太湖,即将获得一部专门法规的保护。省政府最近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酝酿4年之久的《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
太湖风景名胜区是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由13个景区和2个独立景点组成。 景区规划总面积3091平方公里,其中景区面积888平方公里,外围保护地带面积2203平方公里(含太湖水面),地跨苏州、无锡、常州三市行政区域。太湖景区的自然风光,以及由吴越文化古迹、典型江南水乡古镇和珍贵的明清建筑构成的人文景观,早已使这里成为江苏名闻遐迩的资源品牌。
省建设厅厅长周游介绍说,随着城市的扩张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太湖风景区面临的保护与建设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景区与城市的相邻关系演变为重叠关系,资源保护和城镇开发建设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法规不健全,开发和保护缺乏明确界限,程序不明,监管查处缺乏足够法律依据;管理机构职能不明,体制不完善,多头管理;没有长效保护管理经费补给机制。
法规草案将针对太湖景区土地权属复杂、机构设置不一问题,理顺管理体制;强化规划的权威性,明确规划的修改程序;对景观和自然环境实行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明确禁止违反规划,在景区内设立开发区,在核心景区建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保护太湖名胜资源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等。(王晓映)
“引江济太”调水工程实施5年来,水利部组织引调87亿立方米长江水进入太湖流域。在缓解太湖周边地区用水紧张状况的同时,太湖流域水体水质和流域河网地区水环境也得到明显改善。
据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副局长叶寿仁介绍,从长江调入太湖流域的87亿立方米水中,入太湖近40亿立方米,入河网40多亿立方米,保障了太湖流域供水安全,提高了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支撑了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太湖流域是我国经济社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其GDP总量占全国GDP的11.6%,人均GDP是全国人均GDP的3.4倍。但由于人口和产业高度集中,太湖流域人均本地水资源量仅为390立方米,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5。因此,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高度重视、依法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并走在了全国前列。
太湖亮出“生态名片” 拨款千万元助企业治理环境
今年,一名浙江客商主动找到安徽省太湖县有关部门,表示愿意投资1000多万元在该县经济开发区办一家利用回收废旧电瓶加工再生铝的工厂,当即被县环保部门一票否决。今年以来,因不符合环境标准,太湖县先后否决了3个项目,总投资达3000万元。
近年来,经济发展相对迟缓的太湖县没有急功近利,而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力争建设成为宜居、宜游、宜商、宜就业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县,并拨出专款1000多万元,帮助企业治理环境,兴建污水处理设施。
太湖县请专家编制了《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大纲》,并划分了东南部城镇生态经济区、中部旅游生态功能区、西北部农业生态功能区3个生态功能区。重点实施“111”生态建设工程,即创建1个省级环境优美城镇,10个省级生态示范村,100个生态示范户。目前,弥陀镇、晋熙镇梅河村分别获得“安徽省级环境优美城镇”、“省级生态示范村”称号。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