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潘婷(化名)到某银行存20000元的现金。据潘婷介绍,在储蓄过程中,银行内一名业务员向她推荐,将这笔钱存定期,银行将赠送一份人寿保险,可以享受免税、年分红。潘婷觉得既然是免费赠送的保险,便欣然“接受”了。 在没有仔细阅读保单的情况下,潘婷就在保单上签了名。办理完业务后,潘婷也没有仔细查看就将保单和存折放进了包里。到6月份时,潘婷到该银行准备取钱。然而,工作人员告诉她,她在4月份存的20000元已经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国寿鸿丰两全保险。随后,潘婷到保险公司调出了保单。经查,保单上确实有她的亲笔签名。这时,潘婷觉得自己上了银行的当。潘婷明白因为自己的疏忽,被投保的20000元现金不可能如数返回,如果现在退保就会损失不少。
各方说法
储户:银行在误导我
“银行工作人员当时就是在误导我,将推销保险说成是新的储蓄品种。”潘婷强调,在当日存钱时,该行工作人员只说是“赠送”保险而非“购买”,所以她才在保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她到银行是为了存钱,如果不是银行说“送”保险,她根本不会当场购买,只会到保险公司投保。
银行:以储户签名为依据
当时向潘婷推荐保险的银行工作人员则称,在办理过程中,她清清楚楚地向潘婷说明,向她推荐的是保险公司的险种。在办理过程中,她向潘婷出示了保单的所有页数。而有关客户的一些基本内容是可以由他人代为填写的。但保单需要办理者的签名,而潘婷也在单据上签了名。银行工作人员认为,只要在投保人或被投保人中任何一处签名,这份保单即有效。
点评
广州某寿险公司资深代理人分析,该案例中,这名银行业务员只是简单地将银行存款和分红保险进行对比,突出后者的收益优势,却并没有明确说明———潘婷选择的定期存款实质就是分红保险,原本用于存银行的钱将会全部作为人寿保险的保费,以及一些保险合同中影响购买的重要事项。这样“赠送”的保险,其实就是以存钱的名义,将存款人“变”成了投保人。这个案例中,客户也存在一些疏忽,办理相关手续时,没有明确银行工作人员的意图,在不确定产品信息情况下没有问明白,只是自己想当然,没有仔细查看保单就签名,潘婷自己有一定的责任。鉴于此专家提醒消费者,在签署有关金融合同时一定要多留心,警惕“赠送”陷阱。不要盲目依赖宣传资料和销售人员的介绍,这些只能作为一个参考,关键是自己分析,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产品。在银行工作人员有误导嫌疑的情况下,市民可以向银监会投诉。法律顾问则表示,银行在办理业务时应如实讲明具体内容,让消费者自主作出选择。不能以“送”的名义作虚假宣传,否则有欺诈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