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汤 军张弓长)“上诉前我们咨询了有关部门和多个律师,都说这官司能打赢,结果两审都败诉了。我们请的这个律师是怎么回事儿啊?”11月27日,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桥南村村民赵国庆、邵俊丰、董宝祥、赵国华将律师吴瑞祥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角。 目前,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4名村民在起诉状中写道:“2005年春,孔凡广通过村民赵国峰向我们推销胡萝卜种子,该种子系盒装,印有英文,内容为有关提示和注意事项,包装盒上没有标签。因为种植后产量和成品率与合同承诺相差甚远,使我们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05年11月,我们向内蒙古恒伟律师事务所的吴瑞祥律师咨询,他支持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6月15日,翁牛特旗人民法院驳回了我们的诉讼请求。一审败诉后,吴瑞祥律师仍然坚持其在一审时的代理意见。今年10月16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12月4日,吴瑞祥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无奈地说:“孔凡广销售的胡萝卜种子是三无产品,因此我一直认为这是一起怎么打也不会输的案子。可是,两级人民法院均认定无标签、无种子种类、无品种、无产地的种子是合格种子,特别是在孔凡广当庭同意给付补偿的情况下作出如此判决,实在令人震惊。如今,受害的农民们把我告上法庭,我感到特别委屈。”责任编辑:dl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