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锡女性职务犯罪的发案数量呈现上升的趋势。据统计,2001年至2006年,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中,女性职务犯罪案件共8件8人,占立案总数的10.6%。其中2006年3件3人,占当年立案总数的25%,犯罪涉案金额总计183万余元。 令人深思的是,上述8名女性罪犯(犯罪嫌疑人)均为会计。
利用职务之便
据介绍,上述8起案件均为贪污、挪用公款案件,其中贪污居多,挪用公款罪1起,其余7起均为贪污罪。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士指出,女性职务犯罪多集中在贪污罪名上,这与女性所从事的多为直接经手或管理国有财产的职位有一定的关系。由于女性具有做事认真、细致的特点,大多数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由女性担任,这种岗位的特殊性也为女性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提供了便利。
另外,会计职务犯罪内因在会计人员自己,但疏于会计管理对会计职务犯罪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已经给予刑事处罚的会计职务犯罪案件中,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单位会计管理不到位,内部管理混乱,会计监督失控,同时对会计人员缺乏有效监督。
被动型犯罪
在这几起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被动型犯罪”,这部分犯罪的职业女性多是迫于外界的压力,例如婚姻的不幸,使得一些妇女将生活的快乐转向获取金钱。还有一部分由于自己的无知,受人利用,用非法的手段帮别人达到目的。还有一部分明知故犯,慑于老板淫威,其在犯罪中的角色一般为服从、参与,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犯罪者本身其实也是被害人。
谢某系无锡某高压油管有限公司主办会计,与公司总经理郑某沆瀣一气,合谋敛财。谢某不仅帮助郑某利用公司会计制度上的漏洞私设小金库,在公司转制之际,谢某更是鞍前马后,出谋划策,用隐蔽的手段将小金库中的钱为郑某和自己各购买了一辆私家车。而无锡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尹某,通过虚开发票、冒领款项等手段,先后侵吞公司公款达17万余元,其犯罪所得均用于其丈夫所开办的公司中。
江苏某集团公司下属某厂的主办、出纳两名女会计家中经济拮据。平时两人勤勤恳恳,生怕出了什么岔子,丢了工作。某天,该厂厂长将数张虚开的发票交由她们入账,从而领出公款予以私分。她们虽明知这是在做违法的事情,但一方面迫于厂长的淫威,害怕饭碗被砸,另一方面自己也参与私分,于是在惶惶不可终日中全盘照做,并且做了第二次、第三次……
犯罪四大诱因
为何这些女会计会频频伸手?社会心理学家分析出了四大原因:
为情所困,铤而走险。女性较男性更容易受感情因素的困扰,她们常常在强烈的感情支配下失去理智,铤而走险。在女性职务犯罪中,基于亲情、爱情而引发者,占有较大的比重。特别是通过追查赃款的去向可以发现,大多数女性犯罪嫌疑人将犯罪所得用于家庭开销或家人投资,而单用于自己挥霍的只占一小部分,甚至没有。
为虎作伥,合伙敛财。女性的独立意识比较薄弱,通常依附于单位领导。
胆小怕事,委曲求全。会计是女性的优势行业,但就整个职场行情看,女性又往往处于劣势。为了不得罪领导,为了维持生计,一些女会计在原则面前丧失了立场,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随大流,从众心理。不少女性实施职务犯罪就是受了从众心理的驱动,认为以权谋私、弄点钞票花花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本报记者 徐加明 通讯员 李乐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