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建如记者加明)近日,因涉嫌盗窃、转移、窝藏、收购、销售赃物的邹某等6人,被无锡锡山区法院判处13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6月,23岁的河南息县人邹某,与同在一公司做保安的湖南通道人杨某商议盗窃公司的塑料粒子。 杨某觉得当保安的那点工资少得可怜,于是答应配合。6月14日,轮到杨某值班,凌晨l时许,邹某与他人合谋,内外勾结,盗得该公司TPCASl64乙丙烯塑料粒子382包,计9.55吨,物品价值124832元。
东西到手后,邹某才觉得有些棘手。因为近10吨的塑料粒子没法藏匿,邹某急于找到买家。当天天没亮,他就找到在另一乡镇从事收旧货的老乡那儿。老乡一听,就知道这东西来路不正,但要放弃又有些心不甘。犹豫之间,另一从事收旧货的老乡刘某恰好来此。刘某一听此事就有了主意,嘴上说这事不能干,背地里却悄悄和邹某取得了联系,通过表哥姜某将赃物转移到无锡某钢丝厂驻苏州办事处,非法得款800元,姜某非法分得赃款4300元。
从事装卸运输的谷某经邹某委托,帮忙寻找收购人,后非法得赃款14800元。来自浙江瑞安的收购人叶某当听说有这么多的塑料粒子,便毫不犹豫地答应收购,只是把价钱压得很低。邹某一听有人要,便急于出手,但在装车时引起了他人怀疑,行迹最终败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