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林加华黄墩良
2001年,泉州的房价就有9600元一平方米?万先生手上就有这么一份合同,昨天他打电话到早报法律热线咨询。
万先生说,2001年他在泉州市区买了一个店面,当时签的合同上标注的也是店面,每平方米的定价是9600元。 2005年发产权证时,产权证上变成了住宅。后经发现,原来签的合同被开发商篡改了,产权证上的图纸和篡改后的合同平面图与原来签的合同也不一样。经过起诉和上诉后,万先生最终都败诉,法院判决的理由是篡改后的合同是有效的。
“可是合同的内容是被篡改的啊。”万先生说,由于当时合同一式两份,但都交给了对方,连复印件都没留。在签订合同时,自己只是在最后一页签了名,其他张页都没有签名。他称,从房管局拿出合同时才发现,原来签订的合同的平面图和产权证上的平面图不一致。
泉州市司法局律管科副科长张碧鸿介绍,法院可能是依据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原件约定做出的判决,万先生最大的被动就是没有保存这份合同的原件,最起码也应保存合同复印件,即使合同原件交付给开发商,也应由开发商出具收条或保管单据。
现在,由于万先生手上的收据复印件上有“店面”的字样,因此,他建议万先生应收集原签订合同时的收据或发票等有关证据,证明开发商违约的事实。因判决二审终结生效,对此,万先生在两年内还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也可以向检察院民检处反映相关情况,要求进行法律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