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成都出台新政鼓励旅游项目开发经营,市政府将设立5000万元专项资金助推旅游产业发展
(记者刘成云)成都市政府将设立5000万元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市旅游整体宣传促销、旅游规划编制、重大旅游项目策划、重点旅游项目和重大旅游活动。
据了解,为促进创佳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加快我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要素体系,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建设国际知名旅游城市,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对旅游项目开发和经营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措施。
开发经营旅游项目享受优惠
《通知》指出,企业和个人只要具备旅游企业登记条件,达到项目立项所需资金要求,有经营管理能力,符合我市旅游业总体规划和产业导向,均可兴办旅游经济实体,经营旅游业务。在建设中,对道路、通讯、信息化、客运、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交通、城建、金融等部门将给予扶持和优惠;在经营中,对旅游项目水、电、气价格实行优惠政策。
符合规划旅游项目给予用地支持
对旅游项目土地的取得和流转,《通知》也作了明确规定,让投资者具有相当的灵活性。《通知》规定,凡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旅游项目,给予用地支持,出让期满可以依法申请续期。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或经营者,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后,项目建成或工程建设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在保证旅游用地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其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出租或抵押。对符合《成都市产业投资导向目录》、投资额度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经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重点旅游项目,优先保证用地,按市重大产业化项目相关规定,由市政府安排年度计划用地指标。
设立5000万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按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评定细则标准,市政府将设立5000万元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预算管理。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全市旅游整体宣传促销、旅游规划编制、重大旅游项目策划、重点旅游项目和重大旅游活动等。对于引进我市急需的旅游商品开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有困难的,可申请政府资金扶持;鼓励和支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纪念品,对新开发具有特色的旅游产品给予贴息扶持。
设立入境旅游突出贡献奖
为加大对成都的宣传,对从事相关旅游业务的旅游企业促销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可视其业务需要,签发半年有效、多次往返香港或澳门地区的签注。
同时为鼓励境外游客来成都旅游,市政府将设立入境旅游突出贡献奖,对发展入境旅游有突出贡献的国际旅行社实施奖励。鼓励和支持境外旅行商组织游客来蓉旅游,对直接组织来蓉旅游人数在前五位的境外旅行商给予奖励。
鼓励和支持国际旅行社组织境外旅行商、主流媒体来蓉考察和宣传成都旅游,对落地接待费给予适当补贴。对新开通来蓉旅游包机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旅行社给予奖励。对旅游企业从国内外引进我市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国际性、全国性大型会展旅游节庆活动,视其规模和效益给予引进该活动的旅游企业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