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2月5日讯昨天,市公安局发布消息:我市查获首例违规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案件。目前,违规公司被处行政罚款2万元,并限期整改。
11月29日,牟平分局刑警大队禁毒中队民警在牟平城区至水道镇的公路设卡检查运输车辆。 上午11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鲁GG826挂号重型罐式货车装载大量化学品经过,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隶属山东省高密市某运输有限公司,车中装载的是国家管制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司机没有按规定全程携带备案证明,且私自涂改了公安机关规定的运输路线。11月30日,牟平公安分局依法对高密市某运输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这是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公安机关首次对违规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腾蛟 孙飞 张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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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是指用于非法生产、制造或合成毒品的原料、配剂等化学物品,包括用以制造毒品的原料前体、试剂、溶剂及稀释剂、添加剂等。易制毒化学品本身不是毒品,但其具有双重性,易制毒化学品既是一般医药、化工的工业原料,又是生产、制造或合成毒品必不可少的化学品。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