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任命韩德洋为省高院副院长
晨报 (记者 杨海峰)为期五天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2月1日完成了会议的各项议程,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任命于凤升为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韩德洋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宋鹏举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肖连章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刘玉江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田家军、张志利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郭德育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曹剑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
免去王英杰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王凤鸣、褚乃泓、崔云丽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李强、王永锋、侯远蓉、李莹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油田分院检察员。 (责任编辑:刘娅楠) |